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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 更新时间:2017-09-06 浏览量:309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和中央驻赣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意见》及《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全省自主创新能力与水平,根据《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我们将开展2017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编写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方案,每个设区市申报不超过5家,省属高校和科研机构不超过1家。

      二、拟申请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产业领域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赣发〔2017〕6号)所明确的范围,能为解决产业发展瓶颈问题提供关键共性技术支撑,并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中医药领域将另设专项组织申报。

2.拟申报中心的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中心拥有的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主持或承担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或行业标准、或拥有1项以上发明专利,在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三、请你们对申报平台的领域、基本条件及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

      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管理的创新平台由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他有意向的创新平台由所在发改部门提出申请,统一报送相关申请材料。

      五、建设方案编制提纲、现有平台的基本情况填报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

      六、请你们将推荐申报文件、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表(见附件3)和通过你们审核的建设方案等纸质材料一式2份,以及电子文本光盘1份(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于2017年9月30日前送省发改委高技术处。

联 系 人:袁凡;

联系电话:0791-88915131,13970991159。

附件1.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编制提纲

2.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现有平台基本情况表(附表1-7)

3.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

附件1

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编制提纲

       一、摘要

1.工程研究中心名称

2.工程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法人概况

3.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编制依据

4.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提出的主要理由

5.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思路与计划

6.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内容、规模、地点

7.工程研究中心具备的主要建设条件

      二、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中心所在产业领域是否符合我省相关规划确定的发展重点,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技术瓶颈,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中心所在产业领域发展状况与市场分析、国内外技术发展方向、趋势预测。建设本中心对我省相关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将产生的影响和作用。建成后在同行中所处的地位和水平。

3.中心所在领域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三、承担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1.主要承担单位及主要合作单位概况。

2.主要承担单位相关的科研、工程化等现有基础条件,产学研用的工作基础。

3.主要承担单位取得的相关重大科研、行业标准制定、工程化、产业化成果与水平。

4.相关合作单位在行业发展中的贡献、影响和作用情况。

      四、建设方案

包括目的功能和试验研究内容,建设内容和规划,工艺技术方案和设备配置方案,配套条件,投资估算,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等。

      五、主要任务与目标

1.主要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

2.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3.近期和中长期建设目标。

       六 、管理与运行机制

1.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责。

2.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队伍情况。

3.运行和激励机制。

      七、附件

1.主要承担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2.主要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的合作章程及相关证明材料。

3.前期科技成果证明文件。

4.其它配套证明文件等。


/public/kindedit/attached/file/20170906/20170906180146_79257.xls

/public/kindedit/attached/file/20170906/20170906180206_77195.xls

附件2-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填报表


附件3-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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