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工信委 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遴选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的通知
主体:工业企业 行业:工业项目 服务品类:工业类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6-30 浏览量:690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蛙跳式”发展,根据省委主要领导指示,我们将组织遴选一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扶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省重点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和新医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中拥有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尤其选择已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和已是行业细分市场的“小巨人”企业。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在江西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已经在省级以上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内落户并投产的企业;
3.2015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
4.企业依法纳税,守法经营,近两年无违规违法记录。
(二)企业成长性
企业经营业绩良好,产品市场需求大,业务扩张能力强,具有项目支撑和爆发性发展潜力。近两年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平均增长率达30%以上,且未来3至5年内主营业务收入至少能翻一番。
(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1.拥有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或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近两年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3.具有较好的研发条件和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三、遴选步骤
(一)省级以上高新区和工业园区组织对辖区内的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遴选;
(二)请各设区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工信、科技部门共同对上报的企业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企业的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分别报送省发改委、省工信委和省科技厅;
(三)省里将从中择优筛选一批企业重点扶持;
(四)申报企业要认真填写《江西省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中小企业申报表》及附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近2年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各设区市发改、工信、科技部门要对企业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六)材料请于7月15日前(含电子版)报送省相关部门。
联系人:万江鹏 电话:0791-88915129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工信委 江西省科技厅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