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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6-30 浏览量:448 

赣苏区领办字〔20165

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党委、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单位):

《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2016年工作要点》已经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648

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更是纵深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关键之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我省工作新的希望和“三个着力、四个坚持”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座谈会和省委十三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委“十六字”方针,围绕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坚持内外兼修,传承红色基因,强化推进落实,统筹抓好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文明、改革开放、对口支援六大重点工作三十项具体任务,强化三个保障,确保“十三五”全省苏区振兴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全省实现“提前翻番、同步小康”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推进精准扶贫,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加大精准扶贫力度。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坚持“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工程,支持吉安县、井冈山市提前摘帽。支持苏区县开展旅游扶贫、金融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精准扶贫工程,加快推进赣州旅游扶贫“十百千”工程,推广吉安“四个一”产业扶贫模式。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全年完成脱贫40万人以上。(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2.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加大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旧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力度,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切实改善苏区群众住房条件。(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

3.增强城乡饮水安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切实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达标率。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城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建设。(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实施农村电网、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加大农网改造力度,向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配电网投入29亿元,新扩建110千伏变电站12座,35千伏变电站22座,新建改造中低压线路1.08万公里。推进县乡道改造和连通工程、安保工程,力争2016年全面完成原中央苏区集中连片苏区县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公路建设任务,新建、改造农村公路7000公里,改造农村危桥300座,提高农村公路等级标准和通达程度。(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省交通运输厅)

5.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深入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支持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大力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城区学校扩容和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加速推进赣州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建设、抚州市国家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验。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扶持赣州职教园区、赣州和吉安国家级实训中心、宁都高级技工学校、吉安职教联盟等建设。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支持与国家有关部委共建江西理工大学、井冈山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项目支持力度,建设一批市、县、乡、村四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实施赣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医技综合大楼、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综合大楼和兴国县、于都县、会昌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宁都精神病医院建设、井冈山市中医院迁建等医疗卫生设施项目,争取到年底苏区千人口床位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培训。健全农村县、乡、村三级和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快重大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完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提高检验检测水平。(责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7.提升文化体育服务水平。加快市县图书馆、文化馆、档案馆、博物馆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及社区文化室、农家书屋等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实施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加快体育产业发展。加强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革命旧居旧址、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原中央苏区烈士陵园建设。全力推进国家级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实验区、赣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吉安庐陵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上犹和黎川油画艺术创意产业园、樟树酒都文化城等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建设。争取批准成立赣州客家出版社。(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8.加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力度。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启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力争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加快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等综合平台建设,启动建设30个城乡居家养老中心,新改扩建5个福利院、20个农村标准化敬老院。合理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完善低保、大病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等保障制度。积极争取国家加大中央彩票公益金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增强振兴发展内生动力

9.不断强化科技创新。依托省创新驱动“5511”工程,推动苏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挥国家离子型稀土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赣州)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加快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大力扶持合力泰科技公司等一批有条件的企业建设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支持赣州动力电池研究中心、宜春锂电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申报国家级资质,积极争取设立赣州油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赣州国家茶油产品检测中心、国家井冈蜜柚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油茶检疫重点实验室、赣州新能源汽车工程研究中心、赣州稀土陶瓷功能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培养政策,大力培养和引进科技型、创新型人才,吸引高层次人才来苏区创新创业。支持苏区市县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努力培育一批有示范效应的“双创”示范基地。(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质监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展改革委)。

10.发挥平台的集聚作用。对已经批复的平台,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项目跟进和产业培育,策划、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支撑型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产业集群。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加快推进赣州综合保税区、吉泰走廊四化协调发展示范区、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赣州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示范地等综合类、产业类平台实体化,支持赣州打造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扶持南康家具产业基地、兴国和吉水军民结合产业基地、樟树医药产业基地、吉安高铁经济新区、赣州黄金机场和井冈山机场临空经济区等一批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新兴重大平台建设并纳入省重大平台调度,优先支持苏区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建设省级智能化、生态化园区。全面落实《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防科工办、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1.推动工业发展升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握“中国制造2025”,持续实施苏区振兴产业发展“千百亿工程”。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力量发展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及配套等具有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推动有色、绿色食品、机械制造、家具等产业发展升级,重点在钨和稀土、铜精深加工、氟盐化工、粉末冶金、家具制造等领域培育一批高端产品、高端品牌。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发展特色产业,重点推动钨和稀土新材料、锂电等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重点培育赣州高端稀土磁性材料及永磁电机、吉安通讯终端设备和LED智能照明、龙南电子信息和赣州、抚州汽车及零部件等产业集群,努力培育千亿产业和百亿企业。支持赣州实施“主攻工业、三年翻番”推进计划,研究规划建设“中国(赣州)稀金谷”,推进中国南方稀土集团发展,支持吉安深化“三年决战三个千亿”攻坚行动。支持贵溪工业园区升格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工信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12.加快发展特色农业。扶持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农业产业集群。加快发展赣南脐橙、井冈蜜柚、蜜桔、白莲、油茶、茶叶等优势农业产业,着力建设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推进各类绿色认证,推进中国供销·赣南脐橙交易中心、井冈蜜柚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动供港澳和供沿海重要供应基地建设,推进出口脐橙、柑橘、供港生猪等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支持油茶龙头企业创建油茶品牌及标准体系,支持萍乡市建设种业大市。支持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做大做强苗木花卉特色品种。创新农产品流通业态,深入开展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促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深入实施“百县百园”工程,支持赣县、信丰县、吉安县等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赣县、井冈山市、上饶县、贵溪市等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信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     

13.做大做强旅游业。加快发展红色旅游产业,争取将赣南苏区和井冈山红色旅游长廊项目列入国家红色旅游发展三期规划纲要,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国家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加大原中央苏区红色旅游品牌宣传力度,打造全国著名红色旅游目的地。支持革命历史纪念场所建设维护。推进井冈山大旅游圈、赣州红色旅游主题体验园、瑞金共和国摇篮景区等建设,深化赣南、井冈山与闽西、粤东的旅游合作,积极推动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历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旅游公路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通天岩、吉州窑、青原山、大觉山、安源、武功山、仙女湖、灵山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抓好赣州、吉安旅游扶贫试验区和新余智慧旅游城市建设,加快3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建设,推进龙虎山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和龙南客家文化旅游体验区建设。(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旅发委、省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4.大力发展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深入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培育一批服务业龙头企业和服务业集聚区,促进服务业做大总量、提升质量。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发展现代物流龙头企业,推动物流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推动物流园区、仓储配送中心等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级城市配送试点,支持赣州建设全国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推动吉安市工业园区物流配送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区域物流信息平台。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争取国家加大对赣州、吉安等市金融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赣州市设立全国性地方法人寿险公司,支持吉安设立地方法人银行,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赣州市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赣州市实现县级支行全覆盖。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广实施电商精准扶贫新模式,支持建设一批电商产业园,争取赣州市申报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加快推进赣州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支持吉安申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等新业态,积极构建“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保监局、省民政厅、省文化厅)

15.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和生产要素向城市集聚,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推进赣县、南康、上犹与赣州中心城区同城化发展。加快推动赣县撤县设区、龙南撤县设市、泰和撤县设市、上饶县撤县设区。科学规划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支持赣州、吉安等市申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积极创建赣州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支持赣州申报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争取吉安等县纳入全国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县。(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

三、完善基础设施,着力破解发展瓶颈

16.加快推进铁路建设。加快昌吉赣客专、蒙华煤运通道建设。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衔接,尽早开工建设赣深客专、兴泉铁路。推动鹰潭至梅州铁路、长沙至赣州铁路、吉抚武温铁路、赣郴铁路等项目纳入国家“十三五”铁路规划。加快推进瑞金至梅州铁路、长沙至赣州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并力争早日开工。积极争取赣韶铁路扩能改造、衡茶吉铁路扩能改造等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修编。(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发展改革委、南昌铁路局、省铁路投资集团)

17.完善公路和水运网络。续建船顶隘至广昌、兴国至赣县、宁都至定南、资溪花山界至里木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建设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加快推进萍乡至莲花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启动赣州至定南高速改造升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今年完成工可报告编制及上报工作。加大国省道升级改造力度,改造国省道400公里以上。加快推进新干航电枢纽建设,力争开工建设井冈山航电枢纽,抓紧做好赣江航道整治疏浚工程及综合码头、万安千吨级船闸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赣州港综合货运码头项目建设,尽早实现南昌至赣州三级通航。研究规划建设赣粤运河。(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

18.大力推进机场建设。加快赣州黄金机场、井冈山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支持宜春明月山机场改扩建,培育上饶三清山机场新航线。加快推动瑞金机场、抚州机场、鹰潭机场建设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2030)年》和《国家“十三五”机场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通用机场规划建设。(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民航江西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

19.着力提升能源保障能力。建成抚州至赣州东(红都)500千伏线路、石城桃金坑和安远车头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加快华能瑞金电厂二期、赣州西和信丰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实现赣州市县县建成220千伏变电站。加快推进信丰火力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大力支持苏区市县建设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推进上饶、新余国家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

20.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寻乌太湖水库、莲花寒山水库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廖坊灌区二期工程和宜春四方井等重点水利项目,加快推动鹰潭花桥水库、峡江灌区、万安灌区、宁都团结灌区等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将赣州、吉安等中心城区防洪工程以及上犹江引水工程、龙南县茶坑水库、定南县洋前坝水库、兴国县洋池口水库等纳入“十三五”水利专项规划。实施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抓好“五小”水利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城镇防洪、城镇应急备用水源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1.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大“宽带中国”江西工程在原中央苏区的建设力度,支持吉安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启动赣县、上犹等开展“村民办事不出村”信息化试点。加快城市网络、智能控制、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慧城市、量子传输等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工程建设向原中央苏区倾斜,加快创建一批“智慧城市”,推进实施“无线城市”、“光网城市”工程。(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

四、提升生态优势,着力筑牢南方生态屏障

22.巩固提升生态质量。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森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争取将一批县(市)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加强赣江、东江、抚河等源头保护,争取尽快出台东江源国家生态补偿试点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加快实施上犹陡水湖、万安湖、洪门水库、新余仙女湖等纳入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继续加大水土保持综合防治力度,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县、乡、村试点建设和自主创建。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湿地保护建设,创建一批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支持吉安开展国家公园试点。积极实施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全面落实《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和“河长制”,逐步建立自然资源负债表,实行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                     

23.加强环境保护治理。大力实施生态治理工程,深入开展“净空、净水、净土”行动,提升环境质量。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完善城镇污水管网配套、污泥处置设施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赣州、吉安、抚州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推进赣州、萍乡、上饶、鹰潭、宜春等市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行动,积极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为主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模式,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试点,推广使用沼气等清洁能源,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4.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大力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矿产地储备试点及尾矿、废渣等综合循环利用试点,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和园区申报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支持上饶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加快赣州经开区、井冈山经开区等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支持赣州、吉安市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推动鹰潭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支持永丰县碳酸钙产业资源综合利用国家“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创建。(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

五、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增添振兴发展新动力

25.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三单一网”改革,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联通。加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力度,公布市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登记、注销简易化改革。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出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办法。抓好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完善煤电、气电价格联动机制,稳妥开展电网输配电价格改革试点,支持高科技企业35千伏直供电试点。(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26.扩大开放合作。积极对接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新十年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深化与珠三角、长三角、厦漳泉、港澳台等地区的交流合作,支持推进赣粤(港)、赣闽(台)对接合作区建设,加快推进赣闽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编制出台《向莆经济带发展规划》;联合湖南省创建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争取上升为国家层面平台;联合广东省启动东江生态经济带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开展央企入赣、赣台经贸合作交流会、光彩事业行等活动。继续与中国投资协会项目投融资委员会举办苏区振兴发展产业项目对接活动,加强经贸交流合作。(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统战部、省台办、省国资委、省商务厅)

27.推动内陆口岸建设。积极做好赣州黄金机场口岸列入《国家“十三五”口岸发展规划》前期工作,争取启动设立航空口岸申报工作。巩固发展赣州(吉安)至厦门、上饶(鹰潭)至宁波“快速班列”。加快推进赣州、抚州等口岸查验区建设,加快口岸信息化建设,提高口岸通关效率。进一步完善赣州南康陆路口岸查验区功能,推动实现沿海多产品多口岸直通放行。建设瑞金陆路口岸作业区,加快推动龙南保税物流中心、陆路口岸作业区建设。推动赣州发展特定商品检验检疫监管功能。推动井冈山出口加工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加快推进宜春海关筹建工作。推进瑞金国检监管区建设。继续加强与深圳、上海、厦门、宁波等沿海口岸区域合作,实现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无缝对接。(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南昌铁路局、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做好对口支援,着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28.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接汇报,受援地要主动和省直单位、国家部委沟通汇报,积极争取第二季度制定出台对口支援2016-2017年工作计划或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搭建沟通交流平台,认真做好第二批中央单位挂职干部赴赣挂职锻炼的服务和管理工作,通过举办座谈会、培训班、学习考察等方式,帮助其熟悉情况、开展工作。继续完善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分行业分专题召开现场协调推进会,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责任单位:赣州市、吉安市、抚州市、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苏区办))

29.拓展对口支援内容。充分借助国家部委的职能优势和行业作用,积极争取更多政策、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重点强化人才技术支持,加快破解发展难题。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战略纳入国家“十三五”相关规划。加大干部上挂锻炼力度,增加部委上挂数量,争取实现31个县上挂干部国家部委全覆盖。加强与央企对接,开展人才交流,实现国家级开发区与央企互派干部挂职全覆盖。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大对口支援力度,积极做好向上汇报和争取工作,加强对受援地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对口支援任务全面落实。推动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人才、技术方面对口支援苏区31个县(市、区)以及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赣州综合保税区。(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苏区办)、省国资委、省教育厅)

30.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受援地是对口支援实施的主体,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对口支援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抓好对接汇报;要按照对口支援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分解落实各项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全面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更多的资金、项目、人才落地生根。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整合资金、项目和资源,加大对受援地的支持力度,积极协调和有效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合力破解制约受援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难题,重点推动受援地产业发展、项目和平台建设,提升受援地自我发展能力;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帮助苏区谋划重大项目、重大平台,积极将其纳入“十三五”规划。省苏区办加强调度,密切跟踪,及时通报情况,督促工作落实。(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苏区办)、对口支援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七、真抓实干,着力开创苏区工作新局面

31.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利用部际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协调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协调、推进、落实和督导。省苏区办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重大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小组报告。省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把支持苏区振兴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如既往关心支持,一以贯之深入推进,实现部门发展与苏区振兴“同频共振”。有关设区市作为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的主体,要更加主动作为、不等不靠,发扬自力更生精神,加快推进振兴发展的各项工作,努力创造新时期的“第一等”工作。(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32.强化资金保障。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创新苏区振兴发展投融资体制机制,保障苏区振兴发展项目资金需求。国家切块安排我省有关专项资金和省级有关专项资金对原中央苏区予以重点支持。充分利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赣州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积极利用财政资金设立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支持吉安市、抚州市设立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进一步推广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苏区项目建设。大力争取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中长期优惠贷款。对照国家要求申报一批项目,积极争取专项建设基金、企业债券支持。发挥“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银税互动”作用,在赣州开展“小贷银保通”融资试点工作,力争苏区全年新增贷款1000亿元以上。推动苏区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力争赣州年内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30家以上。鼓励发展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私募基金等新业态,稳步发展互联网金融,推动融资渠道多元化。(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国开行江西省分行、农发行江西省分行)

33.弘扬优良作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发扬苏区干部好作风,扎实推进振兴发展的各项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围绕制约苏区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打破惯性思维,采取超常规举措,逐个研究解决办法,着力破解发展难题。进一步高举实干旗帜,坚持既定战略目标不动摇,苦干实干、狠抓落实,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凝聚起加快苏区振兴发展的强大正能量。(责任单位:有关设区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附:2016年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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