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6-21 浏览量:2192
赣财行〔2017〕13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旅发委(局):
根据《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赣府发〔2016〕35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通知》(赣财预〔2017〕11号),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我们制定了《江西省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