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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拨付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

主体:政府主管部门 行业:农业项目 服务品类: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5-23 浏览量:627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局:

根据各市、县(区)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等因素,现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下达给你们。资金从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直接下拨到有关市、县(区)财政在农发行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没有开设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的区,资金拨付到设区市本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由设区市本级再拨付到相关区。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包括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以及用于支持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补贴资金。

二、有关市、县(区)在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接到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差额资金后,应在30日内通过“一卡(折)通”正式发放到户。因确权面积的变化,对于补贴资金缺口较大的,财政难以垫付的,各补贴单位可以财农行文申请当年补齐。对于其它补贴资金节余或缺口较小的,各地财政结转下一年度或垫付补足,并及时将结余或垫付情况以文件逐级上报,由省财政在2018年度补贴资金中统一调剂。

三、各地要加强组织管理,保障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由村组负责公示,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各地财政和农业部门还需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在县政府或县财政、农业等部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必须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并将视违规情节及处理情况,直接扣减相关地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工作经费。

四、为及时动态反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情况,按照财政部要求,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乡财政部门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还必须及时将发放情况录入中国农民补贴网软件(单机版)。进度报表(即补贴兑付进度汇总报表)和分户数据(即单机版农补网软件“江西版”生成的分县数据包)由设区市(只报送进度报表)、县(市、区)(报分户数据)级财政部门收集所有乡镇分户数据包后,以县级为单位,通过互联网直接向财政部报送。①报送时期:从补贴兑付时间开始到全部完成补贴兑付工作结束;②报送数据的时点:每月的10日、20日、30日;③报送时间:县级财政部门为每月的11日、21日、31日或次月1日,设区市报送时间为县级财政部门报送后的第1天;④报送途径:通过互联网,网址为:http://nmbt.mof.gov.cn:8080;用户名及初始密码:为各市县级行政单位农民补贴网上确定的行政区划代码。

五、财政部门要与金融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措施,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各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滞延补贴资金发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厅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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