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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厅投入10.5亿元支持赣州市林业振兴发展

作者:--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7-05-10 浏览量:317 

2016年,省林业厅按照“扶持政策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优先落实、优先试点、重点实施、重点倾斜”的原则,持续加大对赣州市生态建设的扶持力度,全年安排赣州市中央和省级林业投资10.5亿元,较上年增长21.2%,超过全省平均增幅(7%)达14.2个百分点,为赣州市林业振兴发展、加快绿色崛起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是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安排赣州市防护林、退耕还林、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2.78亿元,其中安排防护林工程建设资金7250万元,占全省近四成;安排森林抚育补贴资金4537万元,占全省近三成;低产低效林改造资金6040万元,占全省近1/4。同时,争取国家林业局将赣州市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纳入国家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专项示范项目,并每年统筹安排资金1亿元连续10年支持赣州市完成低产低效林改造目标1000万亩。

二是促进生态资源保护。安排赣州市生态公益林补偿、天然林保护补助、森林防火、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自然保护区补助等资源保护资金5.88亿元,其中安排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3.26亿元,占全省三成;安排天然林保护补助资金2.38亿元,超过全省1/3;安排森林防火资金1715万元、国家级保护区补助资金400万元。

三是扶持林业产业发展。安排赣州市各类林业产业发展资金1.1亿元,超过全省的1/3。其中:油茶产业6828万元、竹类产业1918万元、林下经济490万元、林业贷款贴息补贴1790万元。同时,支持赣州市开展全国木本油料产业精准扶贫试点,并获国开行发放60亿元信贷资金额度(2016-2019)

四是推进民生工程建设。支持赣州市实施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安排建设和配套资金1837万元,全额满足赣州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需求;对赣州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进行重点倾斜,全年审核建设项目205个,支持使用林地定额2.02万亩;支持赣州市强化林木种苗基础设施建设,下达林木良种培育补贴和良种良法推广补助资金880余万元;支持赣州市开展林业精准扶贫工作,下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林业管护费补助资金3460万元,占全省总量的一半。

今年以来,省林业厅继续加大对赣州市的资金扶持力度,从林业改革发展、森林资源培育、生态资源保护等方面支持赣州市林业生态建设。截至目前已落实各类林业建设资金5.4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6亿元,包括林业改革专项资金0.62亿元、退耕还林资金0.49亿元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9亿元;省级资金2.85亿元,包括生态公益林等资源保护资金1.78亿元和省级林业补助专项资金1.07亿元。为支持赣州市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还特别安排省级森林质量提升资金8400余万元,占全省总量的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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