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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协同创新体增挂新型技术创新研究院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5-05 浏览量:340 


赣科发专字〔201741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和扶持全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就2013年以来我省批准组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协同创新体增挂新型技术创新研究院牌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挂条件

增挂新型技术创新研究院牌子的科技协同创新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参股的关联企业不少于3家,股份多元、科学合理。

2.企业配套资金已到位(固定资产及现金流)

3.有地方配套资金(扶持资金、奖金、固定资产优惠作价等)或其它社会投资(风投、创投、技术入股、自然人股、股权投资等)

4.有专用研发用地和研发场所()

5.有高水平专职研发团队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

6.有专职的研发平台(原值20万以上仪器、设备),组织构架清晰。

7.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标准、品牌、软件权、法定捡测权等)

8.研发项目己实现产业化,并取得了重大经济效益(股东新增主营业务收入、上缴税收、市场占有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9.省扶持资金规范使用(无转移、挪用、抽逃情况)

二、增挂程序

1.由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创新发展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统一组织申报,提出推荐名单。

2.形式审查。

3.组织论证、考察。

4.根据论证、考察结果提出拟推荐名单。

5.批准。

三、扶持方式

新型技术创新研究院采取后补助方式扶持,扶持经费应单独建帐,按规使用且专款专用。

四、其他要求

申报时间为201755-5月20日12时前,请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材料(U盘一个)。。

五、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谢一虹、艾金根、熊军

  话:0791-88175549  86200587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省民政厅大楼西单元9楼)

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处

联系人:唐蓉华、张 兰、马 杰

联系电话:(079186397207(0791)86397169

    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

江西省科技厅902室、703

 

附件:《江西省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类)申报书》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7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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