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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重点农业招商项目和招商政策的通知

作者:-- 来源:江西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7-05-04 浏览量:411 

各设区市农业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开放发展新理念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意见》(赣发〔2016〕10号),持续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培育农业新动能、新优势,做好2017年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拟征集一批重点农业招商项目和各设区市相关招商政策,编制成册对外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2017年,省农业厅将举办江西现代农业产业项目(杭州)推介会等专题招商活动。为充分利用好这些招商平台,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根据本地农业特色和优势,把项目谋划、政策收集和报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二、精选项目。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地本单位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围绕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立足农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按照绿色生态、产业链长、带动力强、产出效益好等原则,精心选择和包装好招商项目。

三、确定数量。厅属有关单位负责报送本单位重点对外招商项目。各设区市农业部门负责报送本市及所辖县(市、区)重点推介的招商项目,要求每个县(市、区)至少报送一个。

四、按时报送。请按照附件格式和填写说明详细填写招商项目有关内容,每个项目附一张相关图片(要求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1.5MB以上);招商政策请注明来源文件名称和文号。请于5月5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报送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局。联系人:段泽伟、谭丰,电话(传真):0791-86212625,邮箱:kfk1302@163.com。


附件:1.重点农业招商项目报送格式及填写要求

2.厅属有关单位名单




                                                                                     2017年5月2日




附件1


重点农业招商项目报送格式和填写要求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原则上以所在地县(区)名为前缀,以项目为后缀。例如:弋阳县拟上报一个“雷竹产业化开发”招商项目,项目名称应该为“弋阳县雷竹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产业项目请写清楚产出物及产出物年产量,如不能写清楚产出物年产量的,一定写出建设内容。

2、含建筑工程的项目请写清楚建筑面积。

3、用地大于300亩的请写清楚用地面积。

4、建设内容及规模描述原则上不多于200字。

三、市场分析及经济效益预测

请写明项目建设期,投产后收益主要来源、收益预测、投资回报率等。

四、合作方式

合作方式原则上限于独资、合资、合作、股权合作、技术引进及PPP模式几种类型,如遇到以上类型不能包含的项目,请详细注明。

五、项目责任主体

项目责任主体应该是项目所在地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政府授权或委托的企(事)业单位。

六、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至少应明确到县(区)一级,如跨越多个县(区)的,应把跨越的县(区)都写上。

七、联系人

八、电话(传真)、E-Mail





附件2


厅属有关单位名单


省蚕桑茶叶研究所、省棉花研究所、省红壤研究所、省邓家埠水稻原种场、省养蜂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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