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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来源: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6-11-29 浏览量:428 

近日,农业厅办公室下达了关于《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全文如下:



各设区市农业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农业(农机、渔政)局,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府厅明〔2016〕147号)和《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安委办明电〔2016〕15号通报的紧急通知》(赣安明电〔2016〕4号)要求,现就加强全厅及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严格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层层抓好安全责任的落实。要深入分析、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特别是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分析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生产大排查。要把集中开展大排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切实做到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对象覆盖、责任落实、隐患整改、工作措施“六个到位”,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遗漏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要加大对农机作业、渔业船舶、畜禽屠宰、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稳定;要突出园区设施农业安全管理,重点排查设施大棚防火、防风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整治,依法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过程关键环节的监管;要加强冬闲田管理,推广秸秆还田,有效遏制秸秆焚烧。厅属各单位特别是农业场所院校,要重点抓好火电气、基建工程、特种设备、道路交通、山塘水库水域、景区游乐设施、有毒有害化学试剂和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的检查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强化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加大全厅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和厅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厅安全生产督查小组,重点对各单位(行业)自查排查情况、重点部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市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暗查暗访力度,督促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全省农业行业系统的安全稳定。

四、强化安全生产信息报告。要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畅通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确保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自即日起到明年全国“两会”结束,实行安全生产24小时值班值守零报告制度。院外厅属单位每天16:00时前向厅办公室报告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如发生农业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市县农业部门要第一时间对口上报上级农业行业主管部门。

省农业厅办公室联系人:周宁东0791-86272443,1357628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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