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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涉农负担管理集中整治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主体: 行业:农业项目 服务品类: 作者:厅计财处 来源:厅计财处 更新时间:2016-10-20 浏览量:600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涉农负担管理集中整治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赣农办字[2016]132号
日期:2016-10-20 10:56:00 作者:厅计财处 稿源:厅计财处

各市、县(区)农业局:

根据《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强农惠农资使用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赣农字[2016]53号)和《关于印发<集中整治和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涉农负担等侵害农民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负办字〔2016〕1号)要求,经研究,我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涉农负担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督导组确定。

二、督导内容

(一)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整治方面。一是各市、县农业部门是否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对纳入此次重点整治范围的农业资金项目,是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对2015年全省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是否如实填报专项整治汇总表和明细表,特别是“零申报”、“零问题”的部门或单位有无存在漏报、隐瞒的情况。三是是否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信箱,建立举报案件的处理机制,及时核实反映举报信息;自今年7月份起到明年上半年,设区市农业部门是否于每月25日前按时向省厅报送工作信息。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涉农负担管理集中整治方面。一是各设区市在自查自纠中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开展了哪些具体指导;各县(市、区)是否开展了全面排查,举报和投诉电话是否畅通,是否建立了问题台账并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建设进展情况,是否建好市级汇总监管平台,是否做好与省级监管平台对接的准备,辖区内的监管平台运行是否正常,数据更新是否及时。

三、督导方式

督导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详细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每个督导组负责1-2个市,并结合百名处长挂点县(市)适当抽查有关县(市、区)。

四、督导安排

全省分三个督导片区,由驻厅纪检组组长严卫、副厅长唐安来、总经济师刘建堂各负责督导一个片区。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片区督导组(鹰潭市、抚州市、上饶市、景德镇市)

组长 严卫

第一督导小组由驻厅纪检组副组长于建勋和农经处工作人员负责鹰潭市、抚州市

第二督导小组由厅农经处调研员熊培龙和驻厅纪检组工作人员负责上饶市、景德镇市

第二片区督导组(南昌市、九江市、吉安市、萍乡市)

组长 唐安来

第三督导小组由厅计财处副处长孔德煌和农经处工作人员负责南昌市、九江市

第四督导小组由厅计财处调研员李晓云和计财处工作人员负责吉安市、萍乡市

第三片区督导组(赣州市、宜春市、新余市)

组长 刘建堂

第五督导小组由厅计财处处长程锦和驻厅纪检组工作人员负责赣州市

第六督导小组由厅项目办主任高其璋和项目办工作人员负责宜春市、新余市

四、工作要求

1、迅速行动。加强工作督导,是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各督导组要迅速行动,按照督导要求,尽快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按时按质完成好督导任务。对发现的问题,督导组要及时向当地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被督导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如实汇报工作情况。

2、周密安排。各督导组要妥善安排督导时间,抓紧与相关市、县衔接,确保在10月30日前完成督导工作,形成各设区市的督导工作报告,认真填报附表1、附表2,于11月4日前分别交厅计财处和农经处汇总。此外,有关督导组要对2015年15个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县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围绕试点项目落实情况、融合做法措施、有关问题及建议等。

3、各督导组要自觉遵守相关廉洁从政的规定,廉洁自律、轻车简从。

联系人:

1、强农惠农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系人:张峰,联系电话:0791-86200736;邮箱:jxnyjcc@163.com。

2、集中整治和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涉农负担管理领域问题,联系人:郑远禄,联系电话:0791-86215895;邮箱:26829021@qq.com。

附件: 1.情况调查表

2.强农惠农资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和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涉民负担管理领域问题线索统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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