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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两节将至,省农业厅全力部署畜禽屠宰监管工作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9-13 浏览量:376 

加强各级组织领导屠宰监管任务重、难度大。要求各级农业(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畜禽屠宰监管工作。要组织力量对各地屠宰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及时化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落实畜禽屠宰监管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肉品市场安全稳定,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突出五个监管重点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畜禽屠宰监管总体要求,屠宰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畜禽进厂(场、点)查验等16项管理制度,完善相关台帐,建立健全屠宰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内控措施。1生猪进入屠宰厂(场、点)的查证验物工作,严禁无检疫合格证明、无耳标的生猪和病害生猪等进入屠宰环节。2屠宰厂(场、点)瘦肉精自检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禁屠宰体内含有违禁物质或注水、注入瘦肉精等其它有害物质的生猪。3屠宰厂(场、点)内的冷库监管,重点检查冷库的动物产品是否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严防病死肉类或来历不明的肉类进入冷库冷藏。4淘汰母猪、种猪、晚阉猪屠宰过程的监管,强化屠宰同步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严防未经检疫和检验的肉类流出屠宰场。5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督促屠宰企业建立严格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严防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出屠宰场。三严厉打击屠宰环节违法行为结合当前开展的整治生猪屠宰领域突出问题扫雷行动,加强同公安、食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屠宰环节违法行为。1打击没有取得畜禽屠宰资格仍在屠宰的小型屠宰场点及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2打击屠宰病死畜禽、未经检验检疫生猪、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违法使用瘦肉精和屠宰加工过程中注水、注入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3打击屠宰企业在代宰过程中只收费、不管理,只宰杀、不检验的行为。4打击套取、骗取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在节日期间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五做好宣传教育和信息报送工作1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宣传生猪屠宰监管取得的成效和肉食品安全有关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知晓、参与屠宰监管工作。2建立健全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对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3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对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发布,尽早说明事情真相,澄清模糊认识,把社会情绪、社会心理引导到健康理性的轨道上来。4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照速报事实、慎报原因的要求,当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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