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9-09 浏览量:344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
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赣府发[2016]3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进一步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加快生产模式变革,促进制造业转型发展,结合江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转变制造业发展方式和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目标,充分释放“互联网+”的力量,坚持市场引领、创新驱动、跨界融合、协同推进的原则,夯实融合发展基础,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大型制造企业“双创”平台和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第三方“双创”平台,围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关键环节,积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释放制造业发展新动能,拓展新兴制造业发展空间,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进一步深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以平台为支撑的新型制造体系初步形成,重点领域生产装备数控化率达到60%以上,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达到80%,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90%以上,新产品研发周期明显缩短,能源利用率、库存周转率不断提高,并打造一批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工业云与工业大数据应用平台,工业云企业用户数大幅增长。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制造业深度应用,建成一批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制造企业等示范标杆,形成一批引领示范效应较强的制造新模式,大中型企业逐步转向服务型制造,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广泛普及,众创研发、众包设计加速发展,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在重点领域实施“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改造,重点建设南昌航空工业城、南昌小蓝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基地等10个智能制造集聚区,打造200家分层、分级、分类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推动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3D打印设备、智能传感器等智能制造装备在制造业的广泛应用。鼓励企业采用自动识别、在线监控诊断、数据挖掘等智能化技术,广泛应用制造执行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及数字化控制系统,实现生产过程的实时感知、智能联网、质量追溯、远程诊断。在化工、建材、纺织等流程型行业以生产过程和制造工艺的智能化为重点,开展“智能工厂”建设,推广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轻工等离散型行业以柔性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为重点,推广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等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
(二)打造“双创”服务平台。实施大型制造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工程,支持重点行业骨干制造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在完善内部业务协同创新平台的基础上,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双创”平台,重点是建设网络协同设计平台、供应链协同平台和在线服务平台,深化工业云、大数据等技术的集成应用。鼓励大型制造企业整合、开放企业内部的研发创新等各类资源,加强与各类创业创新基地、众创空间合作,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建立制造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机制,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对接,推动产学研“双创”资源的深度整合和开放共享,着力构建支持协同研发和技术扩散的“双创”体系。(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商务厅)
(三)构建“双创”服务体系。支持基础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软件服务企业与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开展合作,建设面向制造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双创”服务平台,集聚创新资源,为中小制造企业提供包括创意、设计、制造、投资等服务。依托现有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打造市场化与专业化结合、线上与线下互动、孵化与投资衔接的创新载体,培育一批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双创”示范园区。实施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程,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重点行业每年组织开展贯标工作,建立组织管理新模式,推动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提升数据驱动、网络协同、精细管理等新型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
(四)培育融合新模式。利用江西航天云网等制造业云服务平台,培育发展网络众设、众包、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促进社会制造资源的有效协同。在服装、家具、家电等行业,支持骨干企业搭建模块化、柔性化制造系统,通过C2B互联网平台充分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推广模块定制、众创定制、专属定制等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新业务,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服务新方式。鼓励制造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柔性生产制造模式。支持制造企业利用物联网、互联网技术采集并分析产品运行的海量数据,整合线下服务资源,发展面向用户需求的产品监测追溯、故障预警、远程诊断维护、远程过程优化等在线服务新模式,促进企业由产品制造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五)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结合我省实体产业优势,鼓励建设行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支持大型企业建立开放性采购平台,提高网上集中采购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平台转化。在原材料领域,重点培育有色、稀土、石油、钢铁、煤炭等生产要素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在消费品领域,鼓励食品、纺织、家电等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快速占领终端消费市场;在工业品领域,发展机械、化工、轻工等行业垂直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发展新型营销方式,支持骨干企业搭建行业电商、跨境电商等新型营销平台,建设线下品牌集成体验店。引导中小制造企业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与用户实时互动,收集分析用户社交和偏好信息,广泛开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挖掘的新媒体推广、网络精准营销以及线上线下虚实结合的体验式营销。(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委)
(六)促进企业跨界融合。鼓励大型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采取合资合作或并购的方式成立新的经营主体,在发展理念、产业体系、生产模式、业务模式等方面全面融合,构建开放式生产组织体系。支持制造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投融资、品牌培育、网上销售、物流配送等领域合作,利用电子商务优化供应链和服务链体系,整合线上线下交易资源,拓展销售渠道,打造制造、营销、物流等高效协同的生产流通一体化新生态。鼓励中小制造企业利用制造资源与第三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工业云平台等进行对接,推动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在线增值服务,实现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七)夯实融合发展基础。推进中国电信中部云计算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在南昌、九江、上饶、赣州等地合理布局大型数据中心,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构建畅通安全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大力发展行业应用软件、工业软件等,支持云计算、软件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软件服务业支撑服务能力。积极跟踪国家在信息物理系统、工业物联网、智能制造系统等方面的最新成果,加快推广重点行业融合发展整体解决方案,支持骨干企业开展信息物理系统网络研发及应用。加快发展传感器、电子标签等物联网相关产业,推动物联网在制造业的集成创新和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
(八)强化工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实施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完善工业信息安全管理等政策,建立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汇总和分析通报机制,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工业企业信息安全保障试点示范,支持系统仿真测试、安全监测、评估验证等关键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建设江西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中心,提高监测、评估、验证和应急处理等能力,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提供安全支撑。(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公安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在江西制造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由省工信委牵头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进相关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实施,强化跟踪督查,有效解决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做好指导协调。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各项任务实施。(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等部门,各设区市政府)
(二)完善融合机制。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力度,破除行业壁垒,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在技术、标准、监管等方面充分对接,依法放宽新产品、新业态的市场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统筹利用现有创业创新、政府采购等政策资源,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重点领域的倾斜力度,营造有利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环境。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建立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产学研用联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融合标准制定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
(三)加强财政支持。利用省级“中国制造2025”等财政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设备智能化改造、“双创”平台建设运营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提供支持。充分发挥省级“互联网+”专项资金等各类投资基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重点投向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重点项目、优势企业、产业基地以及“双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鼓励各级政府采购云计算等专业化第三方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信息化能力。(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四)落实税收金融政策。积极落实增值税优惠政策,结合营改增工作,进一步扩大制造企业增值税抵扣范围,支持制造企业基于互联网独立开展或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开展新业务。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重点企业开展产融合作试点,支持开展信用贷款、融资租赁、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利用“双创”平台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金融服务,进一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创新担保方式,探索多样化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责任单位: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
(五)强化用地用房等服务。支持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的新业务、新业态,实行5年过渡期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的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和物流设施等资源,并对办公用房、水电、网络等费用给予补助,为致力于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创业者提供低成本、高效便捷的专业服务。(责任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工信委)
(六)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将互联网复合型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引智项目,吸引省外及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赣创新创业。鼓励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结合市场业务拓展,整合自身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培训。在大中型企业推广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壮大互联网应用人才队伍。结合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等,开展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面向市场需求,积极调整学科和专业设置,培养“互联网+”相关人才。组织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专家咨询活动,建立专家服务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2016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