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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寻找“最可爱的农业人”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9-07 浏览量:444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农业局,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省农业领域广大基层一线科技人员、干部职工、农业经营主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爱岗敬业、拼搏进取,勇于创新、争创一流,涌现出一大批时代特征鲜明、业绩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为进一步弘扬主旋律,汇聚全省农业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寻找“最可爱的农业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服务三农、扎根基层,爱岗敬业、拼搏进取,勤劳朴实、甘于奉献的农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树旗帜、筑堡垒、强服务、做表率”主题活动深入开展。通过开展寻找“最可爱的农业人”活动,充分展示江西农业人爱岗敬业、服务三农的精神风貌;勤劳朴实、甘于奉献的道德情操,进一步激励扎根农村基层一线、多年在“三农”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农业人代表,以“最美事迹”感动人,以“最美精神”鼓舞人,以“最美人物”引导人,进一步推动全省农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省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评选对象

全省基层一线农业技术推广和科研人员;种养大户、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人;基层一线的农业干部职工,且从事农业工作年限满5年。

三、奖项设置

全省共评选出10名“最可爱的农业人”、10名“最可爱的农业人”提名人选。

四、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爱岗敬业。热爱农业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工作突出,为农业农村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具有模范先进性和工作代表性。

(三)能力突出。立足本职,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在农业技术推广和科研领域内取得较为突出的业绩,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美誉度和知晓度。

(四)作风优良。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品行端正,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工作和生活中起到了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五)事迹感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先进事迹,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得到干部职工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

“最可爱的农业人”原则上从获得县及县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人民最满意公务员”等荣誉,获得省部级、市级农业科研成果等奖项或其它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人员中遴选。

凡有违法违纪、违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或其他不良行为的,均不得推选。

五、组织机构

成立由省农业厅党委书记陈日武同志为主任,厅长胡汉平同志为第一副主任,副巡视员万秋根同志为副主任,各设区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厅机关各部门、厅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活动组委会(见附件1)。

组委会下设评审委,主任由厅副巡视员万秋根同志担任,厅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计划财务处、科技教育处、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省粮油作物局、省经济作物局、省渔业局、厅直属机关党委(宣传处)、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省畜牧兽医局等主要负责同志为评审委委员。

各设区市农业局相应成立活动组委会和评审委,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评选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向省厅组委会上报拟推荐候选人等工作。

六、评选程序

(一)广泛宣传发动阶段(9月上旬)

省农业厅下发关于开展寻找“最可爱的农业人”活动通知,并在有关媒体发布消息。各设区市农业局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细则,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面。

(二)审查推荐选送阶段(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1.各设区市农业局要在广泛发动基层单位推荐、群众推荐、本人自荐的基础上,组织严格审查、评审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并填写推荐表,向省厅上报拟推荐人选(厅机关业务处室局可以商各设区市农业局推荐本行业、本系统的优秀候选人)。南昌、九江、赣州、宜春、上饶、吉安、抚州市农业局各推荐7名候选人,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市农业局各推荐4名候选人。

2.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单位(重点考虑厅属农业场所)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最后经审查评审确定推荐5名候选人。

3.各地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平衡各个层次和不同行业的先进典型,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推荐来自基层一线的农业人。基层一线的农业技术推广和科研人员占评选比例的50%左右;种养大户、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人等占评选比例的30%左右;基层一线的优秀农业干部职工占评选比例的20%左右。

4.各地各单位对确定的拟推荐候选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审核计票确认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下旬)

1.资格审核。厅活动组委会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2.宣传展示。将正式候选人名单、照片、工作简历及主要事迹在省农业信息网专栏、“江西农业”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展示。

3.公众投票。在“江西农业”微信公众号上开展在线投票,组织动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投票。省农业信息中心等相关技术部门实行网络监控,进行IP限制,以确保本次评选活动的公正性。

4.评委投票。公众投票结束后,厅评审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

5.统分排序。根据每位候选人的得票率(评审委员会投票占60%,公众投票占40%),由高分到低分列出排名顺序。

6.确定名单。厅活动组委会对照入围候选人最终排名先后,确定10人为“最可爱的农业人”建议名单;10人为“最可爱的农业人”提名人选建议名单。“最可爱的农业人”和提名人选建议名单报厅党委审定后进行公示。各地各单位根据本地区本单位最后入选名单进一步完善事迹材料(5000字以上)报送厅组委会。

7.表彰奖励。省农业厅对荣获“最可爱的农业人”和提名人选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

(四)事迹宣传表彰阶段(11月上旬至12月下旬)

1.制片拍摄。个人事迹拍摄及成片制作由《稻花香里》栏目派多路记者下到20位候选人所在地区,通过采访和走访等方式对候选人事迹进行深入拍摄。各设区市农业局要积极协助《稻花香里》栏目做好采访拍摄工作。

2.事迹展播。通过江西五套、门户网站、报纸、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对20位“最可爱的农业人”入围人选事迹进行展播和宣传。

3.颁奖暨事迹报告会。举行颁奖仪式,授予10名同志为“最可爱的农业人”荣誉称号、授予10名同志为“最可爱的农业人”提名奖,并邀请10名“最可爱的农业人”作事迹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抓好落实。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用先进典型带动全省农业重点工作开展,把组织评选先进典型的过程转化为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方式进行。各级农业部门分别负责本级活动的整体组织策划、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三)严格标准。评选推荐要以思想政治表现、农业工作业绩、作风建设成效和干部群众公认作为衡量标准,确保质量,被推荐对象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确保评选出的先进人物过得硬、立得住、推得开,事迹感人,经得起检验。

(四)广泛宣传。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先进典型的精神实质和时代特征,通过多种形式,突出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要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手段,扩大典型宣传覆盖面,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农业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表率、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八、其他事项

(一)“最可爱的农业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并报电子版,纸质推荐表中需加盖农业部门公章(见附件2)。

(二)推荐候选人事迹材料2000字,要突出工作实绩,感人事迹。推荐单位需审核盖章并报电子版。

(三)推荐候选人需报一张2寸证件照及1-2张工作照并报电子版。

请各设区市农业局于2016101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农业厅直属机关党委(宣传处)。

联系人:刘宗衍,0791-8626205015279123355

        王 婧,0791-8622536618679176811

电子邮箱:nytxcc@126.com

附件:1.寻找“最可爱的农业人”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最可爱的农业人”推荐审批表

201695

  附件下载: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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