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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组织申报2016年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

主体:服务企业 行业:服务业项目 服务品类:服务类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8-31 浏览量:459 

洪科字〔2016〕1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提升我市综合创新能力,促 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根据《南昌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洪府厅发〔2013〕49号)和《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洪财企 〔2014〕68号)的要求,现将组织申报2016年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本次受理申报的科技重大项目包括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二、扶持方式

科技重大项目采取事前立项分批拨付资金的扶持方式。其中,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行无偿性资助,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行偿还性资助。

三、申报对象

南昌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等单位。

在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标示为橙色警示或红色警示类别的企业,不在本次申报对象范围。

四、申报条件

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是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创新发展,重点解决 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技术瓶颈,实施的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能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重大项目。根据项目所处阶段,南昌市科技重大专项计划分 别支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是对重大公益技术研究开发或重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产业化前阶段的技术研究开发项目。重 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对我市产业优化升级有带动和示范效应、成熟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一)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上年度企业纳税总额100万元以上;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以及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较好的资信等级。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技术和产业政策,符合《南昌市科技计划重点支持领 域指南》明确的重点技术领域,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开展共性、关键、重大技术攻关;预期的科技攻关成果可在南昌市相关行业转化,可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对 提升我市产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带动作用。

3、项目自筹经费来源充足,研发能力和条件已基本具备,总投资不低于300万元。

4、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一类新药研究开发项目执行周期放宽至3年。

项目经费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分三期拨付,项目立项当年拨付60%,第二年项目中期监理后拨付20%,项目验收后拨付20%。项目经费支持力度为100万元-150万元。

(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上年度企业纳税总额100万元以上;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以及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较好的资信等级。

2、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技术和产业政策,符合《南昌市科技计划重点支持领域指南》明确的重点技术领域,实施内容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其科技成果(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须技术先进和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3、项目建设规模较大,具备一定的成长性。项目产品市场前景良好,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益和产业带动效应,项目实施期内实现产出投入比不低于3:1。

4、申报项目须在南昌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项目建设所需土地、环保等实施条件已基本具备,新增投资不低于5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

5、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一类新药研究开发项目执行周期放宽至3年。

项目经费采取偿还性资助方式,分三期拨付,项目立项当年拨付60%,第二年项目 中期监理后拨付20%,项目验收后拨付20%。项目经费应在项目到期后1个月内按比例偿还,项目到期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经费偿还比例为50%;对于项目 到期通过验收的,项目经费偿还比例为30%。项目经费支持力度为100万元-200万元。

五、申报材料

(一)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申报材料

1、《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和《南昌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简介表

3、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4、上一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前期投入资金来源证明表,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5、项目科技查新报告(查新日期须在2015年1月1日之后)。

6、企业2015年研发经费投入情况(加盖本企业公章,格式详见南昌市科技局官网下载中心)。

7、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材料(如:列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批准文件、高新企业认定证书、奖励证明等)。

(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材料

1、《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申报书》和《南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简介表

3、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4、上一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前期投入资金来源证明表,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5、技术来源证明(如:知识产权证书、技术依托合同、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等)和项目成熟性证明材料(如: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新产品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定单等)。

6、项目建设环评报告、土地使用证明材料等。

7、申报项目属于药品、食品、农药、化肥、通信、电力、计量、公共安全等国家明确规定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须附相应的批准许可证。

8、企业2015年研发经费投入情况(加盖本企业公章,格式详见南昌市科技局官网下载中心)。

9、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材料(如:列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批准文件、高新企业认定证书、奖励证明等)。

六、限制条件

1、申报单位不得将同一(含变换名称但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项目申报资格。

2、同一项目主要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科技计划项目,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仍在实施尚未通过验收(结题)或鉴定的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3、项目实施周期已过尚未验收和未按规定偿还项目经费的科技重大项目承担企业申 报的项目不予受理;项目实施周期已过尚未验收或鉴定的2012年(含)以来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企业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正在实施且尚未完成的市科技重大专 项计划项目的单位所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4、对纯属基础理论研究的项目,不予受理。

七、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南昌市科技局网(http://www.ncinfo.gov.cn)或南昌市科技服务平台(http://www.ncppc.cn),进入“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窗口,注册单位信息,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10月8日

2、县区推荐。县区、开发区、新区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在线审核推荐,审核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审核受理。市科技局高新处、农村与社会发展处分别对归口管理的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在线审核受理。

4、材料报送。项目受理后,市科技局电话通知申报单位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材料一份(形成水印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

八、相关说明

1、各单位、各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帐户和密码;帐户信息如有遗忘,可向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申请找回。

2、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应及时关注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正并提交材料。

3、上传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的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律使用word格式文件,其他附件一律要求pdf格式文件,且单个文件容量不超过10M。

4、项目申报材料中的内容和指标应按照填报说明要求据实填写,项目经受理后,一律不得修改;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将作为项目立项实施后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九、联系方式及材料报送

1、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主管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南昌市科技局   发展计划处     张彦玲  83884241

南昌市财政局   企业处         李  燕  83986371

科技计划类别

项目领域

归口管理处室

联系电话

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工业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

83884249

农业技术领域

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83884246

社会发展技术领域

3、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赵真真   辜 威  8621125286217083

4、申报材料报送地点

南昌市中山路98号科技大楼5楼 南昌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

附件:南昌市科技计划重点支持领域指南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南昌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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