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拨1.7亿元建设标准粮田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8-31 浏览量:440
近日,江西省财政下拨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标准粮田建设项目资金17087万元,用于2016年我省各地建设14.24万亩标准粮田。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做好项目设计,本着控制面积大、工程量小、占地少、投资省的原则,严格按照《江西省农业标准粮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提纲》进行设计,设计单位由各项目单位自行选聘,必须具备农业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个人不得借牌承担项目设计任务。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实行县级报账制,专账核算,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省财政厅强调,各项目单位必须在2016年10月底前组织工程开工,工程标段不得转包,施工单位须报省粮油局备案。项目建设进度实行一月一调度,确保2017年4月底前,项目田间主体工程全面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