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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举办全省发改系统依法行政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8-09 浏览量:432 

   各设区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省发改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具体落实《江西省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实施方案》(赣发改办政策〔2014〕223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2016年法治机关建设工作要点》(赣发改政策〔2016〕246号)和委机关党委《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印发〈2016年省发改委机关党的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工作布置,认真开展 “两学一做”,在学习考核内容中增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有关法治工作等相关内容,将全系统法制学习纳入“两学一做”中,抓好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普法工作,以考代学、以考促学,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我委近期将组织开展一次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次全系统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定于8月15日-9月15日举行。参加考试者可根据自身工作情况自行选择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从开始答题到结束共计40分钟。每个考试者仅有一次答题机会,进入答题环节,完成答题后点击“完成交卷”并“确定”,一旦完成交卷后,不可重考。若系统故障或网络原因导致考试中断,可再次进行考试。

二、参加考试对象

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发改、物价)全体干部职工。

三、考试内容

(1)与发展改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含价格、招投标等方面)知识;(2)增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有关法治工作的相关内容,将全系统法制学习纳入“两学一做”中。

四、考试形式

本次法律知识考试采取网上答题形式,包括单选、多选(含案例分析)、判断三种题型,登录后由电脑在题库中随机出题,电脑自动判分。

参加考试者通过http://111.75.198.252/登录法律知识考试系统进行答题。所有考生的考试登录号码见附件,考生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如本人修改密码后又忘记密码,请联系省信息中心管理员(联系人:李新华;联系方式:13870683060)。

五、工作要求

全省各级发改系统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参加考试工作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将全系统法制学习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推进全省发改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全系统普法、学法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具体工作内容。

1、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对本设区市发改系统考试活动负总责,省直管县(市)纳入本辖区内统一考试,设区市需指派专人负责本设区市系统内全体干部职工考试组织工作,认真组织本辖区干部职工参加考试,并及时发放登录号码。

2、根据省有关部门对省直各单位年终考评相关要求和我委《2016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分工方案》,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参考率需达100%。请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次考试组织工作,及时发放登录号码,在不影响日常工作情况下,提醒督促本处室、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完成法律知识考试,并于10月20日前,将盖有本处室、单位公章的《2016年省发改委各处室和单位参加全系统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情况汇总表》报送政策法规处,作为我委年底接受省有关部门考评时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的佐证依据。

3、请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于10月20日前,将盖有本单位公章的《2016年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参加全系统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情况汇总表》寄送省发改委(法规处)。此表将作为省发改委对全系统普法考核时,对各设区市发改委、物价局考核打分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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