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907001192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方案的通知

主体:服务企业 行业:服务业项目 服务品类:服务类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8-08 浏览量:460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单位,省属和中央驻赣企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意见》,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全省自主创新能力与水平,根据《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我们将开展2016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6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原则上应是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其中工程实验室也可以是以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主体,每家省属高校和科研机构申报的平台数量不得超过2个。 

二、请你们组织本地区或本单位内有意向的创新平台,做好省工程研究中心或工程实验室建设方案编制、现有平台的基本情况填写等工作,并进行严格审查,择优推荐。 

三、属于省属和中央驻赣企业集团、科研院校管理的创新平台应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余有意向的创新平台向所在设区市发改委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      

四、申报条件、建设方案编制、现有平台的基本情况填报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34 

五、请你们将推荐申报文件和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表见附件1(附电子表格),及通过你们审核的建设方案等纸质材料一式2(附电子光盘1),于2016915日前送省发改委高技术处。 

联系人:范文明,0791-8891513215179553633; 

袁凡,0791-8891513113970991159 

附件1.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表 

2.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基本条件 

3.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4.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现有平台基本情况表                                                                                       

 201684

相关附件:

·附件(1)(2)(3).doc
·附件(4)-现有平台基本情况表.xls

18907001192
  • 海量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