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公示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8-04 浏览量:494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16〕8号)精神,按照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林办发〔2016〕64号)的要求,我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的申报推荐工作。经所在县(市、区)及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推荐,厅相关处室单位联合评审,拟认定50家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见附件)。现将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2016年8月4日-8月10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实名向省林业厅林业改革发展处反映。
联系人:李建中;联系电话(传真):0791-85269328 15307949060;邮件地址:jxlgb2009@sina.com。
附件:2016年拟认定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名单.xlsx
省林业厅林业改革发展处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