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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主体:农业合作社 行业:农业项目 服务品类: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6-21 浏览量:459 

赣农计字[2016]8

各市、县(区)农业(水产、果业、蔬菜)局(办)、财政局:

为做好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经研究,江西省2016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行公开申报,现将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16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主要扶持水稻、柑橘、水产、蔬菜四大产业。现代农业标准粮田项目已采取了新一轮(2016-2018年)竞争立项的方式,评审确定了30个项目申报县,将不再组织该项目申报。柑橘、水产、蔬菜产业按照项目指南中对项目单位的有关要求,由符合相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市县财政必须安排现代农业专项资金,与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捆绑使用,用于所扶持的主导产业。同时,要以立项扶持的主导产业项目为平台,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支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筹用于现代农业项目建设。

3、项目实施必须落实建设主体,增强建设主体的责任感,充分调动和发挥建设主体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各产业均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组织承担项目建设;优先支持省直管县(市)和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4、符合各产业项目建设基本要求(具体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编制实施方案(初步设计)。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主导产业发展状况、现有支持政策、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资金投入概算(总投入、地方投入和申请中央财政投入情况)、资金整合方案、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的环节、组织保障措施、年度项目任务完成时间和项目预期效益等。资金整合方案要重点明确整合支农资金的渠道(包括纵向—省、市、县各级,横向—县级各部门)、具体名称和具体数额。对资金整合方案不明确的,不予立项。各申报单位要认真选取项目实施地点,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认真填写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基本情况表(附件4),地点不落实,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的,一律不得申报。

2、各设区市主管部门要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汇总工作(含省直管县),县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柑橘、水产、蔬菜产业项目申报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于2016229日前联合行文向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于37日前向省农业厅、财政厅正式行文提出项目申请并附各项目县(市、区)实施方案。单独行文或超过上报时限原则上不予受理。省农业厅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提出2016年度项目实施县(市、区)意见,商省财政厅研究确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农业厅计财处 张 峰0791-86213209;

省财政厅农业处 刘 艳0791-87287583

附件:

12016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柑橘项目申报指南

22016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产项目申报指南

32016年度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蔬菜项目申报指南

42016年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

2016年2月25日

附件:/public/kindedit/attached/file/20160621/20160621173850_5603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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