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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农产品加工项目贴息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4-02 浏览量:266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将《2020年省级农产品加工项目贴息补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3月27日

2020年省级农产品加工项目贴息补助实施方案


为提振农业企业发展信心,促进农业企业全面复工达产,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8〕35号)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全面推动农业企业复工达产为目标,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以打造全产业链为重点,通过采取财政贴息的方式,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引导企业加大投入,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农产品加工业质量效益,推动农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资金安排

2020年省级财政安排我省农产品加工项目资金2500万元,其中,根据省脱贫攻坚要求,需安排不低于335万元用于七个未摘帽贫困县(赣县区、于都县、宁都县、兴国县、修水县、都昌县、鄱阳县),按照平均分配原则,每个县安排48万元,剩余2164万元资金分配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发〔2017〕33号)有关规定,依据各设区市现有加工型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以下简称“加工企业”)数量,采取“因素法”分配。两因素叠加,测算出安排给各设区市的贴息金额,其中安排南昌市260万元、赣州市408万元、抚州市218万元、吉安市260万元、九江市377万元、宜春市302万元、上饶市286万元、景德镇市87万元、萍乡市108万元、新余市129万元、鹰潭市65万元。

三、支持对象、重点、环节、标准

1.支持对象。2018年认定的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

2.支持重点。一是企业必须是已复工复产的加工企业,企业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低于60%,近2年无不良征信记录;二是企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奉献爱心;三是支持稳产保供和涉及退捕禁捕工作的企业。

3.支持环节。对加工企业在2019年6月1日-2020年3月30日期间用于农业生产、加工方面贷款利息进行贴息补助。

4.支持标准。贴息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利息总额的30%,并且单个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县级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安排的资金规模,尽快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申请贴息补助,对申请企业经营情况和提交的加盖银行公章贷款付息凭证进行逐个核查,杜绝报送经营不善企业和企业虚报情况发生,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定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享受贴息政策,明确具体贴息金额,商县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将正式行文(附贴息资金安排情况表,见附件)和汇编的企业贷款付息凭证一起报送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要对享受贴息政策加工企业的真实性负责。

2.市级审定。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县级报送的贴息资金安排情况以及企业贷款付息凭证进行合规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商市级财政部门同意,将正式行文(附贴息资金安排情况汇总表)、装订成册的企业贷款付息凭证、资金绩效目标表各一式两份于4月2日之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3.下拨资金。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设区市报送的贴息资金安排情况,按程序提请厅相关会议研究,并联合省财政厅行文将项目资金下达各县(市、区)。

4.及时贴息。各地要及时将省级财政资金按程序拨付给本地确定享受贴息政策的加工企业,促进企业全面复工达产。

五、有关要求

(一)坚持阳光操作。贴息资金安排坚持阳光操作,县级在贴息资金分配、受益主体确认等环节须公开透明,相关情况采取公示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贴息实行普惠制,各地在安排贴息资金过程中尽量惠及更多加工企业。

(二)突出脱贫攻坚。贴息资金安排要充分考虑全省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支持七个未摘帽贫困县,赣州市贴息资金至少安排192万元用于支持赣县区、于都县、宁都县、兴国县等4个县(区),九江市贴息资金至少安排96万元用于支持修水县、都昌县等2个县,上饶市贴息资金至少安排48万元用于支持鄱阳县。同时,对涉及退捕渔民转产就业的县(市、区)也要参照脱贫攻坚要求,对相关加工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三)强化绩效考核。各设区市要认真对照本地贴息资金规模,明确绩效目标,省厅将建立和完善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对各地农产品加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农业企业全面复工达产的重大意义,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加大宣传,全面展现贴息政策支持农业企业复工达产的亮点和成效,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快推动农业企业全面复工达产。联系人:厅乡村产业发展处叶广新,0791-88853821,nyt6225521@126.com

附件:1.贴息资金安排情况表

2.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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