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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20-03-26 浏览量:454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现将《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20年3月

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奖补

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14号),推进全省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提质增效,2020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推动建设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有关要求,升级打造一批三产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围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地方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持续促进三产融合发展,持续完善各方利益联结机制,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打造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新模式展示区、新技术示范区、新机制探索区、供给侧结构改革引领区、优质农产品供应区、产业脱贫攻坚带动区,推动区域农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支持数量和条件

综合考虑各市人口、地域因素、脱贫攻坚要求以及历年省级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情况,统筹安排支持项目。

1.支持数量。全省重点支持20个左右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每个示范园支持规模200万元左右。各设区市按以下申报控制数组织申报,景德镇、萍乡、新余、鹰潭各1个;南昌、宜春、抚州各3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赣州、上饶、九江、吉安各4个。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倾斜要求,赣州、九江至少申报1个未摘帽贫困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

2.支持条件。支持的示范园须为经认定的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具备较好发展基础,主导产业突出,建设规模集中,绿色生态高效,经营组织有力,示范辐射明显,机制体制高效,建园水平在区域内处于领先位置。历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过的示范园本次不再重复支持。

三、建设内容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园建设奖补,集中支持引导生产设施条件建设、农业技术创新与示范推广、绿色高效生态模式应用、农产品加工及物流商贸配套建设、经营主体培育和带动等;撬动各类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资,激活经营活力和带动能力;支持示范园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研发、引进、推广,提升现代化生产设施装备应用和农业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农业物联网,构建绿色生态发展模式等;不得用于示范园大楼及场内道路等与生产环节无关的建设领域。

四、申报程序

2020年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奖补项目由县级提出申请,设区市组织遴选,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评审确定。

(一)县级提出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联合财政部门,根据要求提出奖补项目申请,编制实施和奖补资金使用方案报送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对所申报的项目真实性审核,财政部门在此基础上进行合规性审核。

(二)市级组织遴选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公开公正组织审核遴选,会同财政部门于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正式行文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

(三)省级评审立项。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审核,实行差额竞争立项。对确定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奖补项目的,两厅联合发文公布并确定奖补资金规模。各项目县将修改完善的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

五、严格项目管理

项目县要根据备案的项目方案,加快推进示范园建设,增强示范带动作用;并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注重绩效考核,11月底之前报送绩效自查报告。设区市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履行日常监管责任,确保发挥资金使用绩效。省级将重点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张立,0791-86230968,2722348339@qq.com;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徐松,0791-87287663。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 年3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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