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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试点的通知

作者:-- 来源: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更新时间:2019-12-23 浏览量:266 

赣创发办字〔2019〕19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设区市科技局: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精神和《建设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筛选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公示等程序,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贵溪市等6个县(市、区)为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试点县(市、区)(见附件),开展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试点工作。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对照《建设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工作指引(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方案,统筹提出系列措施,落实建设任务,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和模式。

设区市科技局要加强对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的组织指导,与有关县(市、区)建立协同推进机制,集成相关资源,加强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支持有关县(市、区)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点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为县域通过创新驱动转向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附件: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试点名单



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点击下载: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试点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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