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907001192

关于下达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5号)

作者:--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9-12-18 浏览量:472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夯实粮食生产基础,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现下达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请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任务落实。各地要科学谋划,合理布局,按照已规模流转的优先、贫困地区优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优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先、群众积极性高优先、国有农垦企业优先,以及“新建为主、综合开发、连片治理”的原则,将省里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村组、田块,并按照年度建设计划的10%,同步安排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工作。项目建设地点和年度建设方案于2020年3月31日前报省、市农田建设管理部门。

二、强化勘测设计。项目建设地点确定后,各地要充分利用农田冬闲期,尽快组织开展勘测工作,项目勘测要深入实地,严禁用无人机代替实地勘测;项目设计要因地制宜,遵循建设规范,严格落实“三进三出”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愿,满足群众合理诉求;要重视项目建设效益,尽可能将未利用地、荒芜的园地、废弃地,以及线状地物、零星地物等区域,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从源头上谋划新增耕地来源。

三、强化统筹利用。各地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任务,统筹做好土地规模流转、新型经营主体引进和培育、高效节水灌溉等有关工作。各地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利用时,要注重耕地质量和农田设施的保护,确保良田粮用,保障粮食产能稳定。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整合相关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调度指导,强化全过程监管,严查招投标领域企业围标串标、假借资质和挂靠等问题,严厉打击中标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履职不到位的行为,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2020年度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清单



  附件下载:  PDF版文件
18907001192
  • 海量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