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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第二批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通知

作者:-- 来源: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更新时间:2019-11-21 浏览量:252 

 

赣工信园区字〔2019〕487号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认定第二批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江西制造强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制造办字〔2018〕4号)精神,在各开发区自主申报、各设区市工信局推荐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材料进行了评审评分,并结合实际建设情况,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认定贵溪经济开发区铜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升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芦溪工业园区电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于都工业园区纺织服装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联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为第二批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期限为三年。
希望认定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开发区(园区)要加大投入力度,明确建设重点,加快资源整合提升,完善服务功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同时结合各自产业发展特点,因地制宜探索建设服务功能多元、高端要素集聚、创新资源共享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平台,努力建设成为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全链条服务的新型载体。

附件:第二批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名单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第二批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名单

贵溪经济开发区铜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升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芦溪工业园区电瓷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于都工业园区纺织服装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物联网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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