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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南昌绿谷项目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南昌市农业农村局 更新时间:2019-11-11 浏览量:247 

各有关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南昌绿谷“两区一廊”现代农业与秀美乡村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15〕108号)和《关于扶持南昌绿谷“两区一廊”示范工程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洪府发〔2016〕32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南昌绿谷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所涉及的南昌绿谷“两区一廊”范围内的乡镇和有关村范围内,符合市政府关于南昌绿谷“两区一廊”示范工程建设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的乡镇、农业园区、田园综合体、企业等项目单位。

二、扶持重点及方式

在“南昌绿谷”规划范围内实施的六大重点工程,即:农业生产转型升级示范工程、秀美乡村建设管理示范工程、生态环境优化提升示范工程、农民增收致富脱贫示范工程、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示范工程、乡村文化挖掘弘扬示范工程,以及田园综合体项目、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项目等重点农业项目。

项目和资金管理遵循自愿申报、立项审核、计划下达、自主实施、中介结算、竣工验收、定额补助的基本要求,对补助项目可以采取“先建后补”的扶持方式。

三、相关政策

1.对新引进建设周期两年、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对项目建设发生银行贷款的,按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额,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年期贴息支持;对项目建设未发生银行贷款的,以其两年内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发票额的一半视同银行贷款,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年期贴息支持。

2.对新入驻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从事现代农业发展的企业,投产运营后年销售、营业额(以市直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首次分别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对建成并投入使用,每亩投入生产性设施40万元以上的智能温室、滴灌设施、农产品溯源系统等智慧农业技术设施,按每亩给予5万元补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对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发展农业生产、加工、流通以及休闲农业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扶持方式,财政补助资金原则上按照不超过项目工程总投资的50%予以扶持,财政补助资金额一般不低于100万元、不高于1000万元。扶持的重点内容是:一是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所需的灌排设施、农用道路、输变电设备及温室大棚,品种改良、种苗繁育设施,产品整理、分级、清洗、包装等采后处理设施等;二是养殖基地建设所需的灌排设施、农用道路及输变电设备等,种苗繁育、品种改良设施,养殖基地生产设施,专用饲料小型生产设施,疫病防疫设施,废弃物处理及隔离环保设施,质量检测设施等;三是农产品加工项目所需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原料库、低温库、加工设备、辅助设备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质量检验设施,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卫生防疫及动植物检疫设施等;四是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储藏保鲜项目所需的气调库、预冷库、低温库、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产品质量检测设施,卫生防疫与动植物检疫设施,废弃物配套处理设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交易场所建设等;五是休闲农业项目涉及的特色产业提升、农业景观打造、创意农业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和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

5.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建的创意、智慧、循环农业平台,经市农业、科技部门认定后,分别给予其运营机构一次性30至50万元的经费资助。

6.对从事农副产品电子商务的企业,年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7.对扶持的田园综合体项目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项目,按照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8.对在南昌绿谷范围内重大公益性项目,经绿谷建设领导小组研究或市政府批复、抄告及纪要明确的方式,按研究确定的内容和方式予以扶持。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数量:各有关县(区)农业农村局原则上按以下数量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其中补助项目个数每个县(区)各不超过6个,贴息项目和奖补项目不限项目申报个数。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要做到符合扶持政策,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申报程序:1.申请入库。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入库,其中申请财政补助的以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形式上报入库;申请财政贴息的以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的形式上报入库(附贴息资金结算材料);申报财政奖补的以奖补项目申报书的形式上报入库。2.考察评估。县(区)农业农村局对入库的项目开展实地考察和评估,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三)申报材料:1.申报文件一式三份;2.项目建议书(项目申报书)或可研报告一式两份,其中建议书内容主要包括:开发的必要性及有利条件;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制约因素及治理措施;投资估算和筹资方案;效益预算;项目区位置图、现状图和规划图及附表1--4等;3.申报材料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联系人:曾柳根,联系电话:83886076。

(四)严肃纪律:项目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与完整。各有关县区农业农村局须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把材料质量关。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项目单位将纳入农业农村局“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局项目。

附件:1.2019年南昌绿谷“两区一廊”补助项目汇总表

2.2019年南昌绿谷“两区一廊”贴息项目汇总表

3.2019年南昌绿谷“两区一廊”奖补项目汇总表

4.南昌绿谷“两区一廊”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南昌市农业农村局南昌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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