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体: 行业:农业项目 服务品类: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6-21 浏览量:566
赣发改农经〔2015〕823号
各有关设区市及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水利(务)局:
为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水利部关于下达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1372号)精神,现将国家安排我省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62500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50000万元,地方投资12500万元(具体安排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县为单位,委托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于2015年9月11日前由发改委、农业局、水利(务)局联合逐级上报。各有关项目县(市、区)要按照整体推进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进行设计,并加强与部门同类项目的衔接,合理选址,避免任务和资金分散及重复建设。有关农垦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属地管理,各地在编制年度实施方案时,应根据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进行统筹安排。
二、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
三、严格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要加强对中央补助投资的监管,做到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协调,保证地方投资及时、足额到位。
四、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和信息上报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加强信息调度,每季末填报中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报表,及时将项目进展、投资安排使用等情况报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水利厅。
五、全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加强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项目建成后,请及时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验收程序报省发改委会同省农业厅、水利厅组织验收。
附件:江西省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水利厅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