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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更新时间:2019-06-11 浏览量:308 

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和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以来,我省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10个设区市和4个县(市)数字城市建设项目完成并投入使用,在城市公共管理、应急管理、科学决策能力提升和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快速稳步发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提升了政府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促进了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方便了人民群众生活。但是,在推进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认识不到位、配套资金落实不足、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为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是经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国家、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由国家、省、市、县多方投入、合作共建的项目,是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充分认识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快在建项目工作进度。

二要加快推进数字城市建设项目。6个在建的县级数字城市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见附件1),要按照省、市、县签订的《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共建共享合作协议书》和项目设计书的要求,加快项目工作进度,确保数字城市建设项目按时顺利完成。瑞金市、万年县、泰和县、湖口县数字城市建设项目要在201912月底前完成并开通试运行,永新县、宜黄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尽快落实县级配套经费,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相关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

三要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已立项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的3个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见附件2),要按照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批复的项目设计书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新余市要在2019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开通试运行,南昌市要在2020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开通试运行,吉安市要加快项目经费落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四要提升项目成果应用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项目成果应用,不断提升成果应用服务水平,着力推动项目成果在自然资源“两统一”管理特别是在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红线划定、用途管制、生态修复、违法建设用地快速发现与查处等方面的应用,形成成果应用示范带动效应。

五要继续做好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目前,自然资源部仍在持续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省厅也将按照自然资源部的要求继续推进县级数字城市建设,基础条件较好、当地政府积极性较高的地方要因势利导、主动作为,积极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和县级数字城市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国土测绘处 马翔 0791-86717950

附件:1.在建县级数字城市建设项目情况一览表

2.在建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情况一览表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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