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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江西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培育创建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更新时间:2019-04-03 浏览量:283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旅局:

工业旅游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成果,是旅游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工业+旅游”融合发展,创建工业旅游品牌,拟在全省范围内认定一批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现就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省各类具有观赏、研学、展示、休闲、康养、购物等功能,提供相应旅游设施与服务的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工业园区(基地)。包括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展示区域、工业历史遗迹,以及反映重大事件、体现工业技术成果和科技文明等的载体。

二、认定标准

按照《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规范与评价》的行业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价标准将参照《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规范与评价》,总分值达70分以上视为合格。在“基础设施及服务”检查项目中,旅游厕所达标是申报认定的必备条件,否则视为不合格。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在基本条件、基础设施及服务、配套设施及服务、旅游安全、旅游信息化、综合管理6项检查项目中(除附加项目)各部分的得分率不低于80%。各部分得分合计不低于85分的,我厅将向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推荐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对象。

三、认定材料

申请认定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应向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申请单位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简介、发展工业旅游现状、未来工作目标等。

(二)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

(三)申报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分表。具体内容及格式参照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分表(见附件2)。

(四)提供反应基础设施、卫生环境、服务接待、安全设施、游览路线、信息化建设、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图片资料。图片要求3M以上JPG格式,不少于6张。

(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以文件形式逐级上报。

(六)各设区市文广新旅局汇总本地区申报资料后,统一报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申报时间截止2019年7月30日,下半年将适时组织评定。

请各地文广新旅局和涉旅企业高度重视,把发展工业旅游与企业品牌建设、市场营销结合起来,营造“政府引导、部门支持、企业主体、合力推动”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我省工业旅游的规范发展和提档升级。

联系人:张朝晖  电话:0791-88916859

邮箱:jxwlcyfzc@163.com

 

附件:1、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doc

      2、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评分表.doc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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