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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 和创新型乡镇建设试点的通知

作者:-- 来源:江西省科技厅 更新时间:2018-12-29 浏览量:428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设区市科技局: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精神和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经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实地核查、网上公示等程序,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芦溪县等5个县(市、区)为第一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试点县(市、区)(见附件1),开展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试点工作;经各设区市科技管理部门牵头制定遴选方案、组织评审、网上公示、推荐备案等程序,确定青山湖区塘山镇等45个乡镇为第一批省级创新型乡镇建设试点乡镇(见附件2),开展创新型乡镇建设试点工作。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对照《建设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工作指引(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方案,统筹提出系列措施,落实建设任务,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和模式。

设区市科技局要加强对创新型县(市、区)和创新型乡镇建设的组织指导,与有关县(市、区)建立协同推进机制,集成相关资源,加强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支持有关县(市、区)和乡镇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点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为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附件:1.第一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试点名单

      2.第一批省级创新型乡镇建设试点名单

 

 

                江西省推进创新型省份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第一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试点名单.docx

附件2第一批省级创新型乡镇建设试点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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