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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各市、县(区)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及部分市、县区2017-2020年建设计划调整情况》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8〕10号)

作者:--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8-12-04 浏览量:33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各市、县(区)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及部分市、县(区)2017-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调整情况》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落实项目选址。各地要落实“三线一区”,即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和贫困地区优先建设和“新建为主、综合开发、连片治理”的要求,尽早将2019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村组、田块。允许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在充分利用原有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对2010年(含)以前立项的中低产田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但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不能再列入建设范围。高效节水灌溉工作已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管理,明确高效节水灌溉原则上不再作为单独的一类项目予以安排,各地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以各县(市、区、场)年度建设计划面积的10%,落实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地点和年度建设方案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省、市高标准农田办。

二、提早开展勘测设计。项目建设地点确定后,各地要提早开展勘测设计招投标,充分利用农田冬闲期进行田间勘测。项目勘测要深入实地,提高精度,确保测量数据详实、准确。项目设计要因地制宜,严格遵循建设规范,充分考虑生态保护、新增耕地、上图入库等工作要求,深入征求群众意见,确保设计科学合理、实用高效。2019年项目勘测设计,必须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进行勘测定界,并以自然资源部门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明确项目区边界、高标准农田边界和新增耕地图斑。

三、统筹抓好管护利用。各地要围绕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统筹做好土地规模流转、产业结构调整、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高效节水灌溉等有关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提倡先开展土地流转,再进行产业招商,然后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统一规划设计,再施工建设。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护利用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建立健全项目建管用一体化新机制,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调动各受益主体和地方政府开展日常性工程管护的积极性。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整合相关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大对项目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和监理单位履职缺位情况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责任,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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