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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评先进单位的通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8〕9号)

作者:--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更新时间:2018-11-29 浏览量:40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2017年度,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大决策,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了2017年度29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全省农业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夯实了坚实基础。

为激励先进,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7〕34号)要求,综合县级自验自评、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结果,经省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考评前30名的项目县予以通报表彰,对排名前20名的项目县进行奖励。

一、绩效考评1-20名项目县(同一等级排名不分先后)

一等奖(4名):安福县、广昌县、永修县、余干县

二等奖(6名):石城县、贵溪市、乐平市、渝水区、高安市、泰和县

三等奖(10名):芦溪县、永丰县、于都县、会昌县、万载县、樟树市、乐安县、南城县、都昌县、鄱阳县

二、绩效考评21-30名项目县(排名不分先后)

彭泽县、共青城市、瑞金市、奉新县、铅山县、万年县、新干县、吉水县、宜黄县、朱港农场

希望各市、县(区)以先进为榜样,主动作为,扎实工作,不断开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局面,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作出更大贡献。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统筹谋划,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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