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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办字〔2018〕19号)

作者:-- 来源:江西省农业 更新时间:2018-11-01 浏览量:356 

各设区市、省监狱管理局高标准农田办:

为确保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实施,争取工作主动,现就2019年各项目县(市、区、场)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根据省高标准农田办下达的2019年度建设任务(见附件1),尽快分配落实到各项目县(市、区、场),并督促各地尽早确定建设地点,优先在“三线一区”,即高速、铁路、国道沿线和贫困地区安排。项目实施地点落实要求集中连片、规模流转,并统筹考虑2019-2020年的建设任务。

二、对部分项目县因区划调整、城镇开发等原因造成建设计划确需调整的,由各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一次性书面向设区市申请,设区市在参考《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中各县至2020年的建设规划面积后,统一向省高标准农田办书面报告,进行省内统一调剂。建设计划任务调整经省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对于已纳入《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4-2020(修编)》,但未安排建设任务且实际有需求的项目县(市、区、场),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在市内进行调剂安排,并将新增项目县2019-2020年建设计划一并报送审批。

四、各设区市对于总体建设面积小、任务轻的项目县,建议在2019年一次性安排落实。

五、各设区市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于2018年11月1日前将建设任务调整和新增建设任务正式申请报告报送省高标准农田办。经省计划平衡确认后,于2018年11月5日前将《各县(市、区、场)2019年高标准农田计划建设任务表》(见附件2)报送省高标准农田办,并发邮件至jxgbznt@163.com邮箱。

联系人:林一舟 电话:0791-8639251,传真:0791-86399167。


附件:1、2019年各设区市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任务分解表

2、各县(市、区、场)2019年高标准农田计划建设面积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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