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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江西省中西部地方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主体: 行业:服务业项目 服务品类:服务类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6-21 浏览量:459 

发改投资字〔2016〕629号


萍乡市、新余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发展改革委:

为解决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馆舍不足、保管利用条件较差的问题,根据《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发改投资[2010]2588),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下达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字〔2016629号)。现将2016年补助地方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表),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档案馆建设。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各地要认真做好投资计划执行工作,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确保国家投资发挥最大效益。同时,各地要积极支持本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除中央补助投资外,要及时、足额安排建设资金,落实土地、市政配套等基础条件,积极提供政策支持。

二、严格项目建设标准。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 17)、《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17号文件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白头文件[2013]-22)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不得贪大求洋、超标准装饰装修,不得擅自调整已核定的建设规模,严禁超标准安排办公用房,严禁搭车建设楼堂馆所。

三、加强项目实施监管。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投资和实施的监督管理,从目标、进度、监管和保障等方面,加强日常监管。对列入本次投资计划的项目,各地要积极开展自查,对发现问题要认真开展整改。国家发改委及我委将会同同级档案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计划执行情况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问题项目将视情况收回中央预算内投资,同时督查结果将与项目所在地其他领域的项目投资计划安排挂钩。

四、加强项目定期调度。对列入本计划的项目实行按月调度制度,请于每月5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向我委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20164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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