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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作者:--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8-09-03 浏览量:309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确保了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9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693万亩的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实现,为全省粮食产量“十四连丰”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2〕28号)精神,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统计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并按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护制度措施四个方面进行了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省政府确定上饶市、宜春市、吉安市3个设区市以及兴国县、上高县等11个县(市)考评为优秀,其余单位考评为合格。对考评为优秀的设区市分别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00亩;对考评为优秀的县(市)分别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20亩。具体考核结果如下:

一、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设区市(3个)

上饶市、宜春市、吉安市。

二、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市)(11个)

兴国县、上高县、安义县、万年县、贵溪市、永修县、万安县、乐平市、芦溪县、分宜县、崇仁县。

希望考评优秀的地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考评优秀的地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创新机制,推动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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