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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农业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江西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8-07 浏览量:375 

各设区市农业(果业)局,厅机关有关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发〔2018〕8号)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江西省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农业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江西省农业厅

                                       2018年7月27日



江西省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农业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工作,结合我厅职责,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工作,积极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保育型农业,加快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全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全面贯彻省委书记、省长刘奇书记在全省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江西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力争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前,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畜禽养殖废弃物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施肥结构进一步优化,施肥方式进一步改进,2018年起连续三年实现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深入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和安全科学用药,2018年起连续三年实现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农药用量零增长;全省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150万亩;我省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体制机制基本完善,水域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渔业资源衰退趋势得到进一步缓解,水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1.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严格规范农药安全使用,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风险化学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技术。扶持病虫害专业防治组织发展,推广使用现代植保机械实施统防统治;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动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有效融合,积极构建现代化病虫害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体系。

2.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改进优化各类作物施肥配方。完善农企合作机制,引导肥料企业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成果,采取多种方式推广应用配方肥,扩大“互联网+测土配方施肥”服务系统建设;持续开展“四控一减”提质增效行动,集成示范一批节本高效土肥水新技术;大力推广绿肥种植利用、增施商品有机肥、秸秆还田等有机养分利用技术,提升耕地基础地力,降低化肥使用量。

3.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以推进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县为契机,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先进技术,创建稻虾、稻鱼、稻鳅、稻鳖、稻蛙和稻蟹六大主要种养技术模式,建立健全稻渔综合种养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推动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

(二)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4.完善落实畜禽养殖“三区”规划。认真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规划,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跟踪掌握全省整改工作进展和整改效果。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三区”规划,严禁禁养区扩大化,统筹做好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工作,配合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5.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试点示范。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强化政策引导和示范带动,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做好高床生态养猪、微生物滤床等模式试点总结,加快粪污治理新工艺推广应用。深入开展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创建,总结推广绿色发展经验。做好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探索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和运作模式。

6.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大力推广先进治污技术,并探索畜禽粪便集中收集、沼气发电、集中供气、有机肥生产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深入开展畜牧业绿色示范县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努力探索养殖粪污第三方治理和社会化服务模式。

7.大力推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新模式。加强粪污处理与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全面推广整县推进新做法,在摸清底数、科学合理划分“三区”的基础上,分类指导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加强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种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对于不具备粪污自行处理能力的养殖场,重点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由第三方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8.争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紧密种养结合,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通过争取政策创设、深化改革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努力形成江西做法和江西经验。

(四)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9.持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自2018年开始,每年持续开展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要水域、关键时期、重点渔船渔民的监督管理,加强属地执法、联合执法、协同执法和统一执法,严厉查处非法渔具、非法捕捞、非法渔获物、非法驯养利用珍稀保护动物的行为和违规涉水工程,有效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

10.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区管理。进一步加大保护区监管,加强日常巡逻管护,严厉查处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保护区生态环境和秩序。同时,加强保护区“四牌一标”设施建设,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为水生生物提供良好的栖息环境。

11.实施禁渔期制度。继续实施鄱阳湖及长江、珠江江西段春季禁渔,按照《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要求,2020年前,鄱阳湖禁渔期由每年3月20日至6月20日延长到3月1日至6月30日。同时,按照2017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区、鄱阳湖及“五河”干流退捕禁捕工作。加强禁渔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反禁渔规定的行为,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12.继续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充分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因地制宜开展渔业增殖放流,促进渔业种群资源恢复,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增加渔业效益和渔民收入。增殖放流区域将由鄱阳湖、长江、“五河”干流及保护区等水域逐步扩展到全省其他小流域。增殖放流数量每年在2亿尾以上,同时增强社会各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13.开展江豚和水域生态环境监测。依托中科院水生所和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等科研院校人才、技术和设备,开展鄱阳湖江豚、水生生物资源及其水生态环境监测研究,推进长江重要物种遗传基因库和档案库建设。积极推进庐山西海等水域的江豚迁地保护区规划、论证和实施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厅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重点任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沟通衔接、督促检查、进展调度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处级负责同志亲自抓,强化工作力量,抓好任务落实。

(二)加强倾斜支持。各地、各单位要围绕任务分工,立足自身职能和行业优势,拿出超常举措,创新帮扶方式,凝聚各方资源,从资金扶持、项目安排、主体培育、科技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长江经济带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倾斜支持力度。

(三)加强督促调度。坚持重要任务月度分析,进展情况季度调度,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及时汇总工作进展,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督促、有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双月1日前,书面向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个月重点任务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四)加强信息公开。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攻坚行动任务推进情况、阶段性成果,攻坚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存在的问题及有关政策信息。同时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特别是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省农业厅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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