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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作者:-- 来源:江西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7-13 浏览量:336 

各市、县(区)农业(畜牧水产)局:

为切实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提升渔业发展质量,更好地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实现全省水产养殖与环境友好协调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发展空间布局和结构,全面推行生态健康养殖,依法规范水产养殖项目建设和绿色生产管理,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创新渔业生产和经营机制,加快推动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实现江西渔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新格局,全省渔业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结构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渔业绿色生态效益初步彰显,实现水产养殖业持续发展、渔民生活更加富裕、渔村更加美丽宜居和“产地生态、产品绿色、产业融合、产出高效”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各地要将养殖水域滩涂纳入当地国土总体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统筹安排。要按照农业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有关要求,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10月底之前完成辖区内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并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加强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强化养殖水域滩涂使用管理,形成生产者自觉保护环境的体制机制。

(二)科学调整水产养殖生产布局。各地要科学评价水域滩涂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水平,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目标,因地制宜确定养殖水域滩涂利用总体布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水域,要彻底清理“三网”(网箱、网围、网拦)养殖,实现“人放天养”模式;在限制养殖区要科学确定养殖容量,严格控制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强度,禁止在湖库投放无机肥、有机肥和生物复合肥养殖;要稳定池塘养殖,发展工厂化等人工可控环境水产养殖,保持水产养殖基本生产能力,保障市场基本供给。

(三)开展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统筹资金,开展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一是要对集中连片的商品鱼养殖基地、高产鱼塘、主要养殖品种生产基地等,以水产养殖尾水净化处理设施、原位生态修复设施、水质监测和产品快速检测、信息化管理手段等为主要建设内容,开展养殖尾水治理设施与装备建设;二是要以循环水设施养殖为建设重点,应用机械分离技术、污水处理技术、微生物技术等,构建养殖尾水净化处理和回收利用系统,促进养殖尾水循环利用,配套智能化管理、在线监控等信息化设施装备,加速推进一批循环高效渔业设施升级改造,推动“物联网+N”的“智慧渔业”新模式发展,促进传统养殖业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通过示范,推动养殖尾水治理全面实施,实现养殖尾水排放全面达标。

(四)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技术模式。各地要重视养殖技术模式的创新,大力推广生态化养殖技术,并依据不同养殖水域有针对性的推广不同类型的生态化养殖技术。对于池塘和山塘水库特别是集中连片的池塘,应重点推广池塘内循环微流水技术、养殖生态小区构建与湿地生态系统建设技术和鱼菜共生技术,以达到养殖水域消减氮磷含量的效果;对于工厂化养殖和工厂化育苗基地,要推广循环水养殖技术模式,在生产基地开展封闭式水处理,进行水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尾水零排放;对于养殖湖库等大水面,要大力推行大水面牧渔养水技术,充分利用水域初级生产力确定合理的放养容量,实施“人放天养”,同时以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为基础,建立大水面动态生产力养殖模型;对于宜渔稻田,要依据其区域性和资源性等特点,因地制宜推广应用不同类型的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模式,实施种养结合,为减少稻田化肥和农药用量发挥水产养殖的作用,实现稻渔绿色发展目标。

(五)推动渔业信息化管理方式创新。各地要以“互联网+渔业”为抓手,打造集行业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价格信息、市场分析预警、渔需物资服务、在线监测等为一体的渔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渔业生产主体动态数据库、水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平台、渔需物资服务信息等功能,提升渔业管理信息化手段,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落实市、县级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对推进水产绿色养殖各项工作任务负总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强化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舆论宣传,科学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形成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基本养殖水域保护制度。各地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颁布后,对于已经确定的可养区,要建立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保障优质蛋白来源的基本供给。对保障基本供给的养殖水域因城市建设或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而退出的,要按照环境优先的原则进行等量置换,保证养殖水域基本稳定。

(三)加大资金投入。对于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生态化养殖技术工程建设等项目,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公益性的引领作用。同时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合理加大投资,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强化科技支撑。积极鼓励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和技术推广部门组建创新技术联盟合作团队,共同开展绿色水产养殖关键技术的引进、研发、技术攻关和技术集成。要不断创新遗传育种新技术、重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养殖尾水处理技术、养殖池淤泥生态化处理技术、大水面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稻渔综合种养技术、池塘内循环微流水养殖技术等,解决制约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过程发生的新的技术难题。同时要积极开展成熟的绿色水产养殖技术模式的集成和示范推广,打造可复制的样板点和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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