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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批准开展江西省2018年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通知

作者:-- 来源:江西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6-29 浏览量:344 

有关市、县(区)农业局、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8〕29号),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宜春大米(宜春市袁州区)、鄱阳湖大米(鄱阳县)、万年贡米(万年县)、永修香米(永修县)、奉新大米(奉新县)、麻姑大米(南城县)、“井冈山”牌大米(吉安市)7个区域公用品牌,凌继河大米(安义县)、吉内得大米(莲花县)2个绿色特色品牌通过评审,批准开展稻米品牌建设。

请你们按照《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18〕29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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