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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开始实施

作者:-- 来源:财政部 更新时间:2018-06-22 浏览量:207 

近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通知,决定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2018年分区域选择部分果菜茶等产业发展基础好、特色产业发展潜力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省份开展推进,支持河北、辽宁、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云南、甘肃、青海10个省(自治区)和广东省农垦总局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

通知明确了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主要支持的内容:

一是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以水果、蔬菜、茶叶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为重点,推进生产设施、示范技术、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广泛应用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生物防治等措施,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品种改良、品质改进,筛选一批优质、抗病、适应性强、适销对路的优良品种,恢复一批传统特色当家品种,提升良种繁育能力。推广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稻渔(鸭)综合种养等生产模式,推动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循环发展。鼓励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按照绿色优质标准,为普通农户提供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保障产品质量和稳定原料供给。

二是延伸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推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产后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建设一批田头市场,在产地就近建设交易棚(厅)、水电配套等基础设施以及仓储、冷库等冷链物流设施,发展农产品清理、保鲜、烘干、分级、包装、副产物循环利用等初加工处理,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与大型电商合作,建立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或专属营销渠道。通过股份合作、“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让小农户充分享受二三产业增值收益。

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运营服务。完善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资料、技术规程、产品等级等标准,推行产地标识管理、产品条码制度,推进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完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品检测、合格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构建全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围绕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推动企业创新技术、改良生产工艺、优化包装设计,提高产品档次,塑造品牌核心价值,打造地域特色突出、产品特性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和产品品牌。

在支持方式上,通知强调,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促进项目予以补助。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按照相关因素测算下达补助资金。各省根据建设条件择优确定不超过3个项目,每个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低于1800万元。各地可按规定积极统筹整合其他相关渠道资金,集中用于促进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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