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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主体:工业企业 行业:工业项目 服务品类:工业类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7-07 浏览量:754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赣工信企业字〔2016〕297号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促进我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赣工信企业字[2016]288 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和要求。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推荐,不限名额,计划择优认定300家左右。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企业登录江西省工信委官网(www.jxciit.gov.cn)中小企业处子站页面下方办事指南中的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系统,点击进入系统进行注册,以注册的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资料。

(二)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对本地网报的企业进行网上审核推荐(以原分配的管理员账户登录),然后由省工信委审核纳入申报企业库。

(三)由网上系统对企业填报的资料进行自动评分,省工信委根据系统评分结果,结合认定计划择优筛选相应数量企业,征求委内相关行业处室意见,同时交由企业所在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盖单位公章)。必要时省工信委组织实地核实。

(四)省工信委根据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以及实地核实情况,提出入围名单交会议讨论确定,并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进行公布。

三、相关要求

(一)认定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的一项具体举措,对于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路子,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对获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予以授牌并按《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给予政策扶持,优先参加创业大学培训辅导,优先向金融机构推荐参与信用评级和开展融资活动,择优给予“一企一技”技术创新项目支持,优选免费参加中博会等展会,优先加入江西省中小企业协会专精特新专业委员会等。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二)申报推荐工作应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把审核关、质量关,切实把本地具有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上来。

(三)请各地收到通知后抓紧开展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推荐截止时间85日,逾期不予受理。企业申报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网上公布的所在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电话,或加入QQ308237155咨询。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请与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接洽。联系人:曾伟。联系电话:0791-88916357。邮箱:qyfz201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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