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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的通知

作者:-- 来源:江西省农业厅 更新时间:2018-06-06 浏览量:365 

各设区市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撑我省九大产业工程实施,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2018年启动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建设中药材、稻田综合种养、牛羊、蜂业、休闲农业、葛业、花卉、花生芝麻、薯类和食用菌等10个产业技术体系。现就申报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及其依托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岗位设置

按照“有利于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有利于优势特色产业扬优成势,有利于实现农业提质增效”的原则进行本次岗位设置。

(一)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

首席专家:设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同时选择兼1个专家岗位。

岗位专家:设三子一壳道地中药材、特色中药材、药食同源中药材、质量控制、加工与经济等5个专家岗位,每个专家岗位设1名专家。

综合试验推广站:按照中药材产业特色布局,设立3个综合试验推广站,即三子一壳道地中药材、特色中药材、药食同源中药材综合试验推广站,每个综合试验推广站设站长1名。

(二)稻田综合种养产业技术体系

首席专家:设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同时选择兼1个专家岗位。

岗位专家:设养殖、种植、环境控制与经济等3个专家岗位,每个专家岗位设1名专家。

综合试验推广站:按照全省产业布局,设立3个综合试验推广站,即赣北、赣中、赣东综合试验推广站,每个综合试验推广站设站长1名。

(三)牛羊产业技术体系

首席专家:设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同时选择兼1个专家岗位。

岗位专家:设肉牛、肉羊、牧草、经济等4个专家岗位,每个专家岗位设1名专家。

综合试验推广站:按照全省产业布局,设立3个综合试验推广站,即赣北、赣中南、赣西综合试验推广站,每个综合试验推广站设站长1名。

(四)蜂产业技术体系

首席专家:设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同时选择兼1个专家岗位。

岗位专家:设育种与病虫害防控、饲养与机具、加工与经济等3个专家岗位,每个专家岗位设1名专家。

综合试验推广站:按照全省产业布局,设立3个综合试验推广站,即赣中南、赣东北、赣西综合试验推广站,每个综合试验推广站设站长1名。

(五)休闲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首席专家:设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同时选择兼1个专家岗位。

岗位专家:设规划设计、农艺、工程与经济等3个专家岗位,每个专家岗位设1名专家。

综合试验推广站:按照休闲农业产业特色布局,设立3个综合试验推广站,即休闲农庄、田园综合体、美丽休闲乡村综合试验推广站,每个综合试验推广站设站长1名。

(六)葛产业技术体系

首席专家:设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同时选择兼1个专家岗位。

岗位专家:设繁育、栽培、加工与经济等3个专家岗位,每个专家岗位设1名专家。

综合试验推广站:按照全省产业布局,设立3个综合试验推广站,即赣东、赣中南、赣西综合试验推广站,每个综合试验推广站设站长1名。

(七)花卉产业技术体系

首席专家:设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同时选择兼1个专家岗位。

岗位专家:设繁育、栽培、产后处理与经济等3个专家岗位,每个专家岗位设1名专家。

综合试验推广站:按照全省产业布局,设立3个综合试验推广站,即赣中、赣北、赣南综合试验推广站,每个综合试验推广站设站长1名。

(八)花生芝麻产业技术体系

首席专家:设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同时选择兼1个专家岗位。

岗位专家:设花生繁育、芝麻育种、栽培、加工与经济等4个专家岗位,每个专家岗位设1名专家。

综合试验推广站:按照全省产业布局,设立3个综合试验推广站,即赣东、赣中、赣南综合试验推广站,每个综合试验推广站设站长1名。

(九)薯类产业技术体系

首席专家:设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同时选择兼1个专家岗位。

岗位专家:设繁育、栽培、病虫害防控、机械与经济等4个专家岗位,每个专家岗位设1名专家。

综合试验推广站:按照全省产业布局,设立3个综合试验推广站,即赣东北、赣南、赣北综合试验推广站,每个综合试验推广站设站长1名。

(十)食用菌产业技术体系

首席专家:设首席专家1名,首席专家同时选择兼1个专家岗位。

岗位专家:设繁育、栽培、加工与经济等3个专家岗位,每个专家岗位设1名专家。

综合试验推广站:按照全省产业布局,设立3个综合试验推广站,即赣东、赣南、赣西综合试验推广站,每个综合试验推广站设站长1名。

二、遴选条件

已进入国家产业技术体系的首席科学家和岗位专家不能再申请省级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中的具体岗位。

(一)首席专家及依托单位

首席专家只限于省级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中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申报。须具备以下条件:

1.基础理论扎实、业务知识广博,具有引领我省该领域学术与技术发展的能力,作风正派,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2.热心产业技术体系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并能有70%以上的工作时间从事产业技术体系工作;

3.具有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 身体健康;

5.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长期研究该产业技术工作,有现成科研团队,本产业相关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省科技进步奖(农业部丰收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具备近3年内本领域科研成果2项以上或承担2项以上本领域省部级科研课题。

首席专家依托单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本单位有一支以首席专家为核心的,技术力量强的技术队伍,在本领域的研究条件和研究水平处于先进;

2.本单位学科齐全、科研力量雄厚,能为首席专家开展工作提供办公、科研、试验示范等相关业务的基本条件;

3.本单位全力支持首席专家的工作,遵守省级产业技术体系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岗位专家及依托单位

岗位专家只限于省级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推广机构中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申报。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在本产业技术的某个或几个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作风正派,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2.热心产业技术体系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并能有60%以上的工作时间从事产业技术体系工作;

3.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 身体健康;

5.本产业相关成果获得省科技进步奖(农业部丰收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优先;具备近3年内本领域科研成果1项以上或承担1项以上本领域省部级科研课题的优先。

岗位专家依托单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本单位有一支以岗位专家为核心的,年龄、知识结构合理,技术力量强的技术队伍;

2.本单位能为岗位专家开展工作提供办公、科研、试验示范等相关业务的基本条件;

3.本单位全力支持岗位专家的工作,遵守省级产业技术体系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综合试验推广站及站长

综合试验推广站在综合实力强的省、市、县级农业科研机构、涉农院校、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县、乡农技推广机构中产生。

综合试验推广站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本单位具有区域、地域或产业代表性;

2.本单位具有较完善的科研设施设备和从事本产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的能力;

3.当地政府积极支持与配合;

4.本单位全力支持站长的工作,遵守省级产业技术体系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

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主持或参加过省以上技术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并取得突出成绩,作风正派,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2.具有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实践经验,并能有60%以上的工作时间从事产业技术体系工作;

3.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 身体健康。

三、岗位职责

(一)首席专家

负责本产业技术体系计划与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工作总结;研究我省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解决本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攻关,集成组装产业配套技术;开展技术培训与服务;组织协调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推广站的工作等。

(二)岗位专家

根据产业技术体系工作计划任务和首席专家的工作安排,梳理本岗位存在的技术问题并着力加以解决,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攻关与集成,收集、监测和分析产业发展动态与信息,开展技术培训与服务,指导综合试验推广站的工作等。

(三)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

承担产业技术体系安排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收集整理本区域内该产业的地方特色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调查、收集、反馈生产实际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需求信息等。

(四)依托单位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均依托我省现有农业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设,依托单位应为产业技术体系聘用人员提供办公、科研、试验示范等相关设施与条件,保证上述人员实施并完成好产业技术体系中规定的科研、试验示范、推广、培训、资金监管等工作任务。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所在单位)不作为法人单位,不改变依托单位和专家的现有管理体制,纳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单位和个人的隶属关系不变。

四、申报程序

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原则,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即为依托单位)同意后(在同一体系同一岗位,依托单位仅限推荐一名专家申报),将岗位申报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和主要成果等其他相关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于2018年6月10日前报送至省农业厅科教处。同时将岗位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442907124 @qq.com。申报首席专家的还需提交拟申报产业技术体系的工作方案。

五、审批程序

(一)首席专家

由省农业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首席专家人选。

(二)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

由首席专家在申报的符合条件人员中提出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候选名单,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审定。首席专家、岗位专家所在单位的其它参加人员及综合试验推广站幅射带动县,由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站长、依托单位共同确定,报省农业厅科教处备案。

联系方式:省农业厅科教处 吴加发、史业0791-86232963


附件:

1.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推广站站长岗位申报表;

2.**产业技术体系工作方案(参考格式)。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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