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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打好耕地保护“组合拳”

作者:-- 来源: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更新时间:2018-06-06 浏览量:230 

近年来,宜春市坚持“主体明确、职责明晰、监督明细”的原则,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新格局,2012-2016年度该市连续五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耕地保护成效显著设区市”。

抓牢主体责任“龙头”。该市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提出“耕地没有保护好是犯罪,发展没有保障好是无能,因土地违法影响宜春发展是失职”。全市各级政府均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不仅对审批用地负责,还要对实际用地负责。成立各级政府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立“军令状”的形式,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将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田块、落实到村组和农户,做到图表、数据和实地三者相一致。据统计,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208个,保护片3093片,保护块17335块,设立保护标志1385个,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到村2336份,到组2.7万份,到户68.4万份。坚持把耕地保护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基本农田保护一票否决。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行党政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推动政绩考核由单纯注重GDP增长向注重绿色GDP转变。

盯紧粗放用地“苗头”。由政府牵头,建立国土、财政、发改、住建、环保、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参加的联合会审制度和共同责任机制,在项目准入、规划审查、用地监管方面各负其责,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耕地保护与用地指标相挂钩机制,让守红线者受益,越红线者受罚。在新增建设用地中,按照“高强度投入、高密度开发、高效率用地”的要求,积极引导项目建设能占荒地不占耕地,能占劣地不占好地,能少占地绝不多占地,能存量挖潜则不占增量土地,呈现了建设用地报批面积逐年增加,占用耕地面积逐年减少的良好态势。

用好联合执法“拳头”。建立政府主导的联合执法机制,政府主要领导是违法占用耕地查处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有指挥、决策、协调直至依法强拆的职责。建立国土、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五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协调配合、移送、处理结果通报、信息沟通等规章制度,共同履行土地监管职能。加大联合巡查、制止、执法力度,提高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和查处率,变土地资源“一家管、大家用”为“大家管、大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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