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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获中央扶贫专项奖励资金5.1亿元

作者:-- 来源:江西省财政厅 更新时间:2018-05-25 浏览量:294 

   江西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和易地扶贫搬迁两项工作双双获国务院通报表彰,为此江西获得中央财政顶格奖励,财政部近日已下达江西扶贫专项奖励资金5.1亿元。2017年,江西共下达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合计92.6亿元,全面达到中央绩效考核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超过中央安排到省资金增幅、省级资金占中央资金比例超过不低于40%的比例要求。同时,江西省级财政在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全部承担易地扶贫搬迁70亿元贷款和10亿元专项建设基金借款的还款责任,减轻贫困地区的财政支出压力,重点扶持269个深度贫困村,每村存量、增量扶贫资金和政策性融资达到1000万元。
   按照中央财政17大项和省级财政12大项纳入整合范围要求,根据“应纳尽纳”、“应整尽整”的原则,江西省24个国定贫困县2017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规模125.66亿元,计划整合资金规模125.15亿元,计划整合率99.59%;实际整合资金规模124.96亿元,实际整合率99.85%;已完成支出资金规模121.29亿元,实际支出率96.92%,各项指标以接近100%的比例,远超中央绩效考核计划整合率、实际整合率、实际支出率不低于80%的要求。
   每两个月,江西省财政对各地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进行全省排名通报,并对支出进展缓慢的县进行现场督导。采取市县自查、县际交叉检查、专项巡查督办等方式,加强调度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加强结果应用。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县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排名落后的县追减200万元。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约谈该县(市、区)财政局长、扶贫办主任,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签订脱贫攻坚整改承诺书,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特别是为了加快资金支出,简化资金拨付程序,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江西省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对扶贫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以下的均不需要强制招投标,切实为基层“松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2017年,江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1.61%,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率0.1%,2015年及以前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为0,远超中央绩效考核2017年资金结转结余率小于8%、2016年资金结转结余率小于2%,2015年及以前年度资金不存在结转结余的要求。
    2018年,围绕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江西各级财政继续大幅增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大力推进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截至目前,省级已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2.71亿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33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扶贫资金1亿元。同时,协调相关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对口行业部门,按照不低于2017年各项省级资金规模80%的比例预下达2018年省级整合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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