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主体:工业企业 行业:工业项目 服务品类:工业类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7-06 浏览量:799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9日】 【来源:本站原创】 赣工信企业字〔2016〕286号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工信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和工信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厅企业〔2016〕535号)要求,现就我省第二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且已批复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不含创建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运营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二)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后行文上报。 (三)省工信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合规性审查和考察测评,择优推荐上报工信部。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按《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所列内容,详见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 (二)各地应于8月10日前将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报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系人及电话:韩坤 0791-88916358 邮 箱:qyfz201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