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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南昌市大型农业综合开发 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主体:一般农业企业 行业:农业项目 服务品类:其他 作者:--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7-01 浏览量:456 

各涉农县、区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办公室、财政局,东湖区农办、经开区社发局、市林业局农垦处:

现将《2016年南昌市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据此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附件: 2016年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指南及附表

           

 

       南昌市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办公室

                    2016年6月22

 

附件:

2016年南昌市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南昌市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办法》要求,为更好地择优选项,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申报2016年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的方针政策,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以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竞争力和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以支持南昌绿谷特别是“两区一廊”建设为重点。继续坚持实行项目和资金聚焦的方法,以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载体,积极吸引工商资本、民营资本和外商资本,合力打造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壮大一批规模大、档次高、示范带动作用强、在同行业领先的都市休闲农业基地;发展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特色产业基地。有效推动我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增强南昌农业对全省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同时切实增强财政投入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扶持范围和重点

(一)扶持范围:全市涉农县(区)和市属农场区域范围内,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和立项原则的农业基地,均可纳入市大型农开项目扶持范围。

(二)扶持重点:扶持的重点是都市现代农业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内的项目,特别是南昌绿谷“两区一廊”范围内农业经营主体所属项目,予以优先重点扶持。

三、立项原则和申报条件

(一)立项原则:主要是符合“六有”立项原则要求:有科学的项目规划,有合法的用地手续,有适度的经营规模,有较强的投资实力,有良好的发展潜质,有相应的环保措施。

(二)申报条件: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申报单位或其控股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申报单位需经有权限部门认定或登记。

四、扶持对象和扶持形式

(一)扶持对象:扶持的重点对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其他投资都市现代农业的工商、民营、外资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及由乡村组织实施项目的规模集中连片种养的农户。

(二)扶持形式:对以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为主的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扶持形式,项目单位遵循“自愿申请,评审核准,计划下达,自主实施,中介结算,定额补助”的管理规定。

五、申报方式

1、市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办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农经网等新闻媒体,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区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办申报入库(没有设立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办的涉农开发区向所在地农办、社发局申报,市属农场向市林业局农垦处申报);

3、县、区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办(农办、社发局、市林业局农垦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入库的项目开展实地考察和评估,从项目库中筛选,择优向市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办和市财政局申报。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数量:1、溪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3000亩核心区入园企业所属符合扶持要求的项目全部纳入扶持范围;2、属“两区一廊”范围内(3000亩核心区除外)的涉农项目,新建区、安义县各不超过4个,湾里区不超过3个,经开区可上报1个;3、不属“两区一廊”范围内的涉农项目,南昌县、进贤县各不超过4个,新建区、安义县、湾里区、东湖区可各上报1个,市属农场不超过2个。

(二)申报材料:1、项目单位正式申报文件;2、项目建议书一式两份,建议书内容包括:开发的必要性及有利条件;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制约因素及治理措施;投资估算和筹资方案;效益预算;项目区位置图、现状图和规划图及附表14

(三)申报时限:项目申报单位要在201674日之前向所在县、区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办(农办、社发局市林业局农垦处)申报;各县、区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办(农办、社发局、市林业局农垦处)在2016711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工作,形成评审报告,会同财政部门正式呈文,将有关项目申报至市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推进办和市财政局。

(四)严肃纪律:项目单位和各级项目主管部门要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附表:1、南昌市2016年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请表;

2、南昌市2016年大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与

效益情况表;

      3、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产业化龙头企业);

      4、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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